2024年11月,國家藥監局進行化妝品抽檢,9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廣東省藥監局進行化妝品抽檢,13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安徽省藥監局進行化妝品抽檢,1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1.國家藥監局關于5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50號)
在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5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產品分別為染發膏、染發霜、染發焗油膏、潤膚沐浴露等產品。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天津市、遼寧省、江蘇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
2.國家藥監局關于4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52號)
在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簽標示名稱為CALMANY清透持妝防曬隔離乳等4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山西省、江蘇省、廣東省、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
3.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化妝品抽樣檢驗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期)
為加強化妝品監管,保障公眾用妝安全,根據廣東省化妝品抽檢計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進行化妝品抽樣檢驗。其中產品標簽標示為汕頭市英格絲精細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佩蘭詩人參酵素貴婦膏、佩蘭詩絲柔保濕留香洗發露,汕頭市 亞聯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花樣氨基酸舒潤嫩滑香氛沐浴露、花樣膠原蛋白柔順凈爽洗發露等13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對抽檢不符合規定化妝品,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采取暫停銷售、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并切實進行整改。
4.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質量公告(2024年第5期)
為加強化妝品監管工作,保障消費者用妝安全,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轄區范圍內組織了省級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現已核查確定廣州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鑫龍染發膏1批次不符合規定產品。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相關單位已對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并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具體產品信息可參見國家及地方局發布的公告原文:
- 國家藥監局關于5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50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4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4年第52號)
-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化妝品抽樣檢驗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期)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質量公告(2024年第5期)
資訊分享:
11月7日,國家藥監局組織對成都名配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飛行檢查。經查,發現該企業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存在嚴重缺陷。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國家藥監局要求四川省藥監局對該企業涉嫌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目前,四川省藥監局已對該企業立案調查,并責令該企業暫停生產、經營,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11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已全面完成2024年度化妝品監督抽檢任務。此次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于今年3月開始,歷時7個月,重點覆蓋染發類、面膜類、防曬類、祛斑美白類、洗發護發和清潔沐浴類等產品。同時,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對52批次染發類(氧化型)產品和宣稱祛痘/抗粉刺類產品開展拓展性檢驗,檢驗項目覆蓋pH、苯、菌落總數、耐熱大腸桿菌、銅綠假單胞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指標。據統計,全市累計完成國家級化妝品監督抽檢222批次,不合格23批次;自治區級化妝品監督抽檢180批次,不合格14批次;市級監督抽檢102批次,不合格4批次。
11月18日,上海市藥品監管局發布,在國家藥監局組織的2023及2024年化妝品監督抽檢及外省藥品監管部門化妝品監督抽檢中,發現在重慶、安徽、四川、江西、江蘇、山東、廣東等地市場上抽檢到數件標示為上海貞賢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貞賢公司)生產的諾必行嬰寶護膚霜產品檢出禁用物質特比萘酚、酮康唑。經查明,上述檢出禁用物質的諾必行嬰寶護膚霜并非上海貞賢公司生產,系假冒該公司包裝及批號的產品。上海藥監局以組織對上海貞賢公司生產的全批次諾必行嬰寶護膚霜進行檢驗,未檢出特比奈芬或酮康唑等禁用物質。
11月19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絲塔琪睫毛精華液”等產品消費警示的公告。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標示生產企業為“廣州嘉以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標示名稱為“絲塔琪睫毛精華液”(標示批號:/、標示生產日期:2022.01.08、標示限期使用日期:2025.01.07)等33批次抽檢不符合規定化妝品報告,檢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規定的禁用原料,包括比馬前列素、氟米松、地索奈德等。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