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CFDA官方網站發布了《醫療器械分類規則》征求意見稿,部分醫療器械的管理類別出現了重大調整。例如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全部調整為第二類以上,即不再有第一類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
此次調整醫療器械分類規則是在《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被修訂的背景下,加之2007年后絕大部分體外診斷試劑劃歸醫療器械管理,機構改革行政主體變更,重新修訂了《醫療器械分類規則》。本次調整細化了醫用敷料、外科侵入器械和重復使用外科手術器械的內容,增加了“有源植入器械”、“獨立軟件”兩種醫療器械使用形式,以擴大分類規則的覆蓋面,能夠更好的滿足分類指導需要。另外,將“腔道”改為“腔口”,使其含義涵蓋了腔道和人造開口,風險程度基本相同,為造口類器械等產品提供了分類依據。
對于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如果所生產的產品在管理類別上發生了變化,應及時做出應對措施。2012年02月2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通知,要求生產企業在其產品管理類別由低調高的,應當在調整后6個月內,按照改變后的類別到相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重新注冊。如果是管理類別由高調低,則在有效期內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繼續有效,企業不用做任何調整工作,等該注冊證到期時,按新類別進行重新注冊。如該產品不再繼續作為醫療器械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撤銷其醫療器械注冊證。
但凡涉及類別調整的醫療器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再按原管理類別受理其重新注冊的申請,已按原管理類別受理但尚未做出審批決定的,繼續由原受理部門按照相關法規要求開展技術審評、行政審批;若批準,則發放原管理類別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生產企業可在取得該注冊證后,在對其按國家局發布的通知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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