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及環境省聯合宣布,內閣會議已通過一項政令,決定對《化學物質審查及制造管理法實施令》進行部分修訂,并于2025年12月17日正式發布。本次修訂的核心內容是將PFHxS(全氟己烷磺酸)相關物質列為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并據此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修訂背景
基于《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第十次締約方大會(2022年6月)決議,為落實對新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淘汰要求,日本決定將PFHxS相關物質納入《化學物質審查及制造管理法》規定的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
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是指具有難分解性、高蓄積性以及對人類或高級捕食動物具有長期毒性的化學物質。對于該物質,規定了生產與進口許可(原則上禁止)、使用限制、禁止進口政令指定產品等。
政令概要
(1)指定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
將全氟己烷磺酸(PFHxS)相關物質列為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PFHxS相關物質指具有(十三氟烷基)磺酰基(僅限碳原子數為六)或[(十三氟烷基)亞磺酰基]氧基(碳原子數為六)的化合物中,可通過自然作用發生化學變化而生成全氟己烷磺酸或全氟烷磺酸的化合物,具體由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及環境省規定。
(2)新增10類禁止進口的含PFHxS相關物質的產品
- 經過防水或防油處理的布料
- 用于金屬加工的蝕刻劑
- 用于半導體制造的蝕刻劑
- 電鍍用表面處理劑及其配制添加劑
- 用于半導體制造的防反射劑
- 半導體用光刻膠
- 防水劑、防油劑及纖維保護劑
- 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劑及泡沫滅火藥劑
- 經過防水或防油處理的服裝
- 經過防水或防油處理的地面鋪裝物
(3)刪除允許例外使用的用途
將第一種特定化學物質8:2 氟調聚醇從允許例外使用的用途列表中刪除。
(4)指定必須遵守相關處理標準的產品
規定暫時將使用了PFHxS相關物質的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劑及泡沫滅火藥劑,列為在處理時必須遵守國家所定技術標準的產品。
(5)過渡措施
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及環境省可在本政令實施前,就相關省令的制定或修訂聽取審議會意見。本政實施行前的行為,其罰則適用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實施日期
第(3)項:2025年12月17日起實施
第(1)、(2)、(4)項: 2026年6月17日起實施
第(5)項過渡措施等將在公布日或公布6個月后適時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