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環境省三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就《化學物質審查及制造管理法》(《化審法》)中針對毒死蜱、中鏈氯化石蠟、長鏈全氟羧酸(長鏈PFCA)及其鹽類、長鏈PFCA相關物質的管控措施(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于2025年11月2日之前,按照官網表格樣式,通過電子政府綜合窗口(e-Gov)提交反饋意見。
背景
《斯德哥爾摩公約》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及環境,針對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和長距離遷移能力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要求各締約國采取國際協調行動,原則上禁止此類物質的生產和使用。在2025年4月至5月舉行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第12次締約方大會上,毒死蜱、中鏈氯化石蠟、長鏈PFCA及其鹽類、長鏈PFCA相關物質被列入該公約的附件A(消除類清單)。
基于該決定,日本三部門聯合審議會經審議后,認為應將毒死蜱、中鏈氯化石蠟、長鏈PFCA及其鹽類和長鏈PFCA相關物質指定為《化審法》下的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并采取相應限制措施。
草案主要內容
(1) 將以下物質指定為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自2026年起,這些化學物質的制造和進口活動必須獲得許可。(原則上禁止其制造與進口)
- 硫代磷酸O,O-二乙基-O-(3,5,6-三氯-2-吡啶基)(毒死蜱)
- 中鏈氯化石蠟((1) 含有碳原子數14至17、且氯含量按重量計45%以上的直鏈氯代烷烴的物質或混合物;或(2) 含有以下分子式的、碳原子數14至17的直鏈氯代烷烴的物質或混合物:C??H??????Cl? (y ≥ 5)、C??H??????Cl? (y ≥ 5)、C??H??????Cl? (y ≥ 6)、C??H??????Cl? (y ≥ 6);或滿足(1)和(2)的物質)
- 長鏈全氟羧酸(長鏈PFCA)(碳原子數為9至21)及其鹽類
- 長鏈PFCA相關物質(指含有直接與氟、氯或溴以外原子結合的全氟烷基基團(碳原子數為8至20)的化合物中,能夠通過自然作用發生化學變化生成PFCA(限于碳原子數9至21者)(具體由相關省令規定)
(2) 禁止進口含有以上物質的產品
化學物質 | 禁止進口的產品 |
毒死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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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鏈氯化石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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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鏈PFCA及其鹽類、相關物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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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禁止使用
除已批準的必要用途外,禁止使用毒死蜱、中鏈氯化石蠟、長鏈PFCA及其鹽類和長鏈PFCA相關物質。目前不設立任何政令指定的用途(必要用途),即全面禁止其使用。
(4)制定處理技術標準
在處理含有長鏈PFCA及其鹽類和長鏈PFCA相關物質的滅火器、滅火器用滅火藥劑和泡沫滅火藥劑時,必須遵守另行制定的處理技術標準。
https://public-comment.e-gov.go.jp/pcm/detail?CLASSNAME=PCMMSTDETAIL&id=595225038&Mode=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