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國家藥監局發布,經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62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北京市藥監局進行化妝品監督抽檢,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四川省藥監局進行化妝品監督抽檢,14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國家藥監局關于3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5年第3號)
在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等單位檢驗,30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化妝品包括面膜、防曬乳、防曬霜等。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菌總數超標;未檢出產品標簽及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成分等。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
國家藥監局關于32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5年第6號)
在2024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32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化妝品包括面膜、洗發露、沐浴露等。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菌總數超標;未檢出產品標簽及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成分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河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北京市化妝品監督抽檢質量安全公告
按照《北京市2024年藥品(含藥包材)、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實施方案》,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組織對全市化妝品生產環節(含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及互聯網開展了監督抽檢工作,共完成監督抽檢1610批。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產品包括面膜、染發劑等。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14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5年第1號)
2024年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進行抽樣檢驗,經四川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14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產品包括面膜、防曬乳、洗發露等。
不符合規定的檢驗項目包括菌落總數、成分比對不符合規定。
具體產品信息可參見國家及地方局發布的公告原文:
- 國家藥監局關于3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5年第3號)
- 國家藥監局關于32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5年第6號)
-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北京市化妝品監督抽檢質量安全公告
-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14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5年第1號)
資訊分享:
- 1月6日,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化妝品監督檢查結果通報。2024年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為9家生產企業整改后符合要求,7家生產企業被要求停產。2024年化妝品備案人監督檢查情況為11家化妝品備案企業整改后符合要求,1家待整改后評定。
- 1月16日,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上海市化妝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的通知。市藥品監管局按照“風險+信用”分類監管要求,結合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監管情況和信用風險情況等對化妝品生產企業開展質量安全風險等級劃分,設置四個等級:A級:90分(含)及以上;B級:75分(含)至90分;C級:60分(含)至75分;D級:60分以下。同時實施差異化分級監管:對A級化妝品生產企業,實施觸發式檢查;對B級化妝品生產企業,至少每三年開展一次日常監督檢查;對C級化妝品生產企業,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日常監督檢查;對D級化妝品生產企業,至少每年開展一次日常監督檢查。
- 1月23日,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告 (2025年第1號)。江西省藥監局近期組織對4家化妝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其中3家企業基本符合要求,責令1家企業進行整改。
- 1月26日,為確保人民群眾用妝安全,湖北省黃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春節前化妝品安全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嚴格審查化妝品經營者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資質;嚴格核查化妝品的進貨渠道;細致檢查化妝品包裝上的標簽信息。截至目前,檢查化妝品經營企業26家,發現3家化妝品經營企業未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現場向存在問題的經營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