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辛基時間,2025年10月9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發布消息稱,成員國委員會(MSC)在10月的會議上一致同意將1,1’-(1,2-亞乙基)雙[五溴苯](十溴二苯乙烷,DBDPE)認定為高關注度物質(SVHC)。ECHA計劃將于2025年11月正式發布公告,將其列入SVHC候選物質清單,此舉將進一步推進對溴化阻燃劑的淘汰。
除列入清單后應履行的REACH法規相關義務外,將DBDPE認定為SVHC還將有助于推進對溴化阻燃劑的潛在可行的限制管控工作,本次動作也與將該物質轉入CLP法規下統一分類與標簽清單的截止日期保持一致。
擬新增的SVHC物質信息:
物質名稱 | CAS號/EC號 | 提議原因 | 常見用途 |
1,1’-(1,2-亞乙基)雙[五溴苯](十溴二苯乙烷,DBDPE) 1,1'-(ethane-1,2-diyl)bis[pentabromobenzene] (DBDPE) | CAS No. 84852-53-9 EC No. 284-366-9 | vPvB(第57e條),高持久性、生物累積性 vPvB (Article 57e) | 主要用于十溴二苯醚阻燃劑的替代,常見于HIPS、ABS樹脂,以及PVC、PP等塑料中。被廣泛用于以下產品:粘合劑和密封劑、涂料產品、填料、油灰、石膏、造型粘土、油墨和調色劑、皮革處理產品、潤滑劑和油脂、拋光劑和蠟、聚合物、洗滌和清潔產品以及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 |
此外,歐盟近日還撤回了1項SVHC意向物質:十二甲基五硅氧烷(CAS No.141-63-9, EC No. 205-492-2),該項物質曾因被認為可能具有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積性(vPvB,Article 57e)特性,被提議列入SVHC意向物質清單,但經過進一步的科學評估和利益相關方反饋,ECHA決定撤回這一提案。
截至當前,SVHC物質相關信息匯總如下:
- SVHC高度關注物質清單共計34批250項
- 擬新增物質1項(十溴二苯乙烷)
- 待定物質1項(間苯二酚)
- SVHC評議物質3項
- SVHC意向物質(尚未開啟公眾評議)暫無
現有的3項SVHC評議物質:
物質名稱 | CAS號/EC號 | 提議原因 | 常見用途 |
正己烷 N-Hexane | CAS No.: 110-54-3EC EC No.: 203-777-6 | 可能對人類健康產生嚴重影響的同等關注程度(Article 57f人類健康) | 用于拋光劑和蠟、粘合劑和密封劑、防凍液、生物殺滅劑、涂料產品、填料、膩子、灰泥、造型粘土、手指畫顏料、非金屬表面處理產品、油墨和碳粉、皮革處理產品、潤滑油和潤滑脂、香水和香料、紡織品處理產品以及染料、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產品。 |
4.4'-二羥基二苯甲烷 (雙酚F,BPF) 4,4'-methylenediphenol (BPF) | CAS No.: 620-92-8 EC No.: 210-658-2 | 生殖毒性(第57c條) Toxic for reproduction (Article 57c) | 主要用于生產環氧樹脂、聚碳酸酯樹脂以及聚酯樹脂,還可用于制造紡織印染助劑、熱敏材料,以及用于生產阻燃劑、抗氧劑和表面活性劑。 |
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亞乙基]雙酚(BPAF)及其鹽 4,4'-[2,2,2-trifluoro-1-(trifluoromethyl)ethylidene]diphenol (BPAF) and its salts | / | 生殖毒性(第57c條) Toxic for reproduction (Article 57c) | 主要作為單體用于合成含氟聚合物,也可用于合成染料、光敏材料、光學增白劑。 |
▌希科檢測提醒
輸歐產品如含有超過0.1%的SVHC,企業需履行信息傳遞和SCIP通報義務,若含量超過0.1%的SVHC出口量超過1 t/y,還應進行SVHC通報。
▌企業責任和義務
企業需注意,產品中如含有SVHC物質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1. 物品中SVHC含量超過0.1%時,其供應商必須向物品的接收方提供安全使用的信息;
2. 應消費者要求,在45日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質名稱及其含量等;
3. 如同時出口量超過了1噸每年,物品的進口商和生產商還需要在即日起的6個月內完成向ECHA通報;
4. 從2021年1月5日起,物品中包含超過0.1%的SVHC清單中的物質,還需要向ECHA的SCIP數據庫提交相關信息;
5. SVHC清單中的物質將來可能被加入授權物質清單,屆時企業必須申請授權才能繼續使用。
希科檢測將持續關注SVHC相關動態,并為企業提供法規解讀及SCIP通報等合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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