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底,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2026-2027年執法工作計劃》(下稱《計劃》)。計劃旨在通過強化進口管控、線上銷售監管和綜合執法協作,提升全鏈條合規水平,確保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市場公平。
優先執法領域
1、進口管控
過往執法項目結果顯示,進口混合物和物品對化學品法規的不合規率居高不下。項目數據顯示,進口產品的不合規率從17%(REACH限制條款)到64%(CLP標簽規定)不等。近期一項針對進口環節注冊、授權與限制的歐盟范圍REF-12項目發現,進口混合物中32%的物質缺失注冊信息,單獨進口物質中7%存在注冊缺失。在REACH限制條款執法檢查中,16%的進口產品不符合規定。
2、線上銷售
化學品及其制品在線銷售合規率低已是公認問題。早期基于風險管控的論壇網絡銷售專項項目顯示,受檢產品或銷售鏈接中超過四分之三存在違規情況。就REACH限制條款而言,受檢銷售鏈接的不合規率高達78%。CLP新規及相關橫向立法對網絡銷售提出更嚴格要求,加之REACH修訂案預期變化,將為網絡銷售領域的化學品執法提供支撐。論壇將持續運用這些新規,依托既往經驗,優先開展網絡銷售管控并統一執法方法,其中包括適用《數字服務法》《通用產品安全條例》等橫向立法中關于遠程銷售和在線平臺的相關條款。計劃于2026年發布的REF-13網絡銷售項目成果,將為該領域合規情況提供新見解,指導后續行動。
3、綜合執法
由于化學品法規體系分散,同一種物質、混合物或物品常受多重法規監管。這在軟質塑料、紡織品等跨品類通用材料中尤為明顯。例如,某些物品可能同時受到REACH法規、POP法規、《生物殺滅劑法規》、《廢物框架指令》、《玩具指令》及《RoHS指令》中限制條款的約束。鑒于執法資源有限,為提升效能,應借鑒論壇REF-10項目經驗,在可行條件下對產品實施多法規聯合合規審查。
4、強化協作
僅靠化學品稽查人員無法實現合規水平提升,需在多個層面與同行及合作伙伴深化協作。這一多維度的優先事項包括:加強與相關法規監管部門的協作、強化ECHA與國家執法機構的協作以及加強與其他監管網絡的協作。
具體執法行動
1.風險管理措施執法
以往的執法項目顯示,REACH限制、授權及CLH等的不合規比例較高。鑒于這些措施旨在監管關注物質,應提高合規水平。論壇將優先執行與REACH限制和授權、CLP統一分類和標簽(CLH)、POPs限制相關的職責。
2.標簽執法
論壇一項關于混合物分類和標簽的項目結果顯示,44%的混合物不符合CLP義務,17%分類錯誤,33%標簽錯誤。2026年許多修訂后的CLP義務將適用,論壇將通過REF-14項目優先行動,統一這些基本CLP義務的執法。
3.新條款執法
論壇還將優先統一執行已全面生效的新規定。這包括2026年和2027年生效的新的REACH和POP限制條款,以及新的CLP規定,如根據新危險類別進行分類、新的標簽要求或在線銷售化學品的職責。
出口歐盟的相關企業應及時開展自查,深入評估產品在REACH、CLP和POPs等法規下的合規性,避免因違規導致的供應鏈中斷或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