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宣布,根據歐盟法院2025年6月裁定的撤銷二氧化鈦致癌物分類的判決,該物質癌物分類的統一分類標準現已從C&L清單中移除,相關登記意向書亦完成修訂。同時,關于二氧化鈦分類與標簽的指導文件也已被撤下。

判決要點回顧
2016年,法國食品安全、環境及勞動衛生署(ANSES)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提交提案,要求將粉末狀二氧化鈦列為“吸入性致癌物”。2017年,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AC)采納意見,支持將其歸為“2類可疑致癌物”。2019年10月,歐盟委員會通過2020/217號授權條例,正式把“粉末狀二氧化鈦(粒徑≤10微米的顆粒含量≥1%)”列入“2類可疑致癌物”,并要求加貼“H351:吸入可能致癌”的警示標簽。多家二氧化鈦制造商、進口商及下游用戶隨即向歐盟普通法院提起訴訟。2022年11月,普通法院認定歐盟委員會在采納關鍵科學研究時“存在明顯錯誤”,且未能充分證明二氧化鈦本身具有致癌的內在屬性,遂判決撤銷該分類。法國與歐盟委員會不服,向歐盟法院提起上訴。2025年6月,歐盟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法國與歐盟委員會的上訴,維持歐盟普通法院2022年11月的裁決,正式撤銷二氧化鈦致癌物分類。
ECHA官網分類信息調整
- C&L清單(C&L Inventory)中,二氧化鈦原條目“Carc. 2; H351 (inh)”已被移除;
- 意向注冊表(Registry of Intentions)同步更新,顯示“無進一步統一分類計劃”;
- 舊版《二氧化鈦分類與標簽指南》PDF已刪除。
目前,二氧化鈦在歐盟境內不再強制攜帶“致癌”警示,出口包裝、安全技術說明書(SDS)及職業接觸限值等要求隨之松綁。瑞旭集團將繼續跟蹤歐盟二氧化鈦分類動態,助力企業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