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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征求《體外膜氧合(ECMO)循環套包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來源 CMDE 作者

    各有關單位: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結合境內、境外醫療器械注冊申報產品的特點及申報現狀,在總結技術審評實際情況,并參考相關文獻資料的基礎上,起草了《體外膜氧合(ECMO)循環套包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為了使該指導原則更具有科學性及合理性,即日起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管理者及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推動指導原則的豐富和完善,促進醫療器械研發及技術審評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請將反饋意見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于2021年7月14日前反饋我中心。
      聯系人:駱慶峰 鄒艷果 葉成紅
      電話:010-86452840、86452838、86452846

    電子郵箱: luoqf@cmde.org.cn



    附指導原則:

    體外膜氧合(ECMO)循環套包注冊審查指導原則(公開征求意見稿

    本指導原則旨在給出體外膜氧合(ECMO)循環套包(以下簡稱套包)注冊具有指導意義的指南性文件,一方面有利于監管部門對套包上市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準確、高效的評價,另一方面有利于指導企業規范產品的研究和生產。

    本指導原則系對套包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注冊申請人還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確定其中的具體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詳細闡述其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評人員的技術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訂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所涉及的體外膜氧合(ECMO)循環套包,按照體外膜氧合的臨床操作規范用于需要開展體外膜氧合的患者。將體內血液引出體外,經過氧合器具進行氣體交換,然后在血泵推動下回輸體內,能夠對急性呼吸和/或循環衰竭患者進行全部或部分心肺支持。套包一次性使用,使用時間通常大于24小時,可以包括膜式氧合器、體外循環管路、泵頭等組件,血液通路常帶有不同材質的涂層。

    本指導原則的套包為無源醫療器械,不包含心肺轉流系統最多持續使用6小時的膜式氧合器及附件、其他血管通路(如動靜脈插管、一次性使用吸引管、動脈管路血液過濾器等),以及有源醫療器械。套包以無菌、無熱原狀態提供屬于《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04號)中10輸血、透析和體外循環器械項下06-00心肺轉流器具

    二、注冊申報資料要求

    (一)綜述資料

    1.概述

    產品名稱應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輸血、透析和體外循環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079號)等文件的規定,解釋申報產品名稱的確定依據。描述產品適用范圍,明確臨床推薦最長使用時間、推薦最高和最低血液流量、氣體流量、氣血比例等使用參數。產品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2.產品描述

    描述套包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原材料,以及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特征等內容;必要時提供圖示說明。帶有涂層的產品應列明涂層成分。

    型號規格應當明確套包各型號規格的區別,對于各種型號規格的結構組成、功能、特征等方面內容應加以具體描述。

    包裝說明提供套包包裝相關的信息,特別應當仔細說明與滅菌方法相適應的最初包裝的信息與資料。

    3.申報產品上市歷史

    上市和銷售情況、研發情況、不良事件情況(如適用)。

    參考的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的情況(如有)

    應詳細說明同類或前代產品國內外研究及臨床使用情況。描述本次申報套包與已上市套包(包括本企業已上市同類產品或其他企業已上市同類產品)的相同點和不同點,比較的項目宜包括產品設計、適用范圍、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原材料、滅菌方式、性能指標、有效期等內容,建議以列表方式列出。對于同類產品,應當說明選擇其作為研發參考的原因。

    4.適用范圍

    1)適用范圍;

    2)預期使用環境,臨床推薦最長使用時間推薦最高和最低血液流量、氣體流量等;

    3)適用人群:建議注明不同流量型號推薦適用體重患者還有對適用患者有特殊要求,應注明;

    4)禁忌(如適用)。

    5.原材料控制

    套包組件的原材料不得人為添加已列入相關法規及指令禁止的、或未經毒理學評估的物質(如熒光增白劑、增塑劑、著色劑等),常規使用過程中不得對人體產生有害影響。

    提交套包所有組件使用的全部組成材料的化學名稱、商品名/材料代號、組成比例、供應商名稱、符合的標準等基本信息。應明確每種原材料,包括增塑劑、特殊原材料的化學添加物、粘合劑等。建議提供原材料生物學性能符合GB/T 16886.1《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注:本指導原則中標準適用于最新有效版本,下同)等文件要求的評價報告。對于首次用于套包的新材料,應提供其適用人體預期使用部位的相關研究資料。

    原材料(含外購組件)應具有穩定的供貨渠道,提供原材料(含外購組件)生產廠家的資質證明及外購協議。對于生產企業自己研制生產的原材料,應提供詳細的配方研制報告,以及符合的相應標準。原材料常見標準如GB 15593輸血()器具用軟聚氯乙烯塑料YY/T 1628醫用輸液、輸血器具用聚氯乙烯粒料》YY/T 0242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用聚丙烯專用料》、《YY/T 0114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用聚乙烯專用料》、《YY/T 0806醫用輸液、輸血、注射及其他醫療器械用聚碳酸酯專用料》等。如果生產企業使用的是外購材料,則應要求提交該原材料標準和檢測文件,如符合上述原材料標準的檢測報告。同時提供生產企業原材料驗收標準和報告。

    (二)研究資料

    從技術層面論述申報產品設計驗證、工藝驗證,以及技術特征、生產工藝、滅菌工藝研究、有效期和包裝研究等內容。所有研究建議選擇典型性型號進行,部分項目研究可選擇適當的對照品作為比較,驗證方法和結果分析應具有科學性,研究資料應包含套包各組件適宜的性能。確定研究條件時,建議盡量選擇臨床最嚴格使用環境。對產品性能考驗最嚴格的參數,考慮在不同使用情況(如最高和最低血液流量等)下分別進行研究。所選擇的液體介質應科學性,并考慮目標物質、臨床使用時實際接觸液體如人體血液生理特性等性質來確定

    至少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產品性能研究

    1)設計特征

    提供氧合器中空纖維膜的物理、化學性能表征文件常見項目包括壁厚、內外徑、拉伸強度、膜內外承受壓力、斷裂伸長率、氣體(如氮氣流量溶劑/稀釋劑/非溶劑添加劑殘留等,以及結構和膜參數的特性項目(如膜切面結構等)包括使用性能的研究文件。建議提供中空纖維膜符合GB/T 16886.1系列標準要求生物學評價文件。

    應列明套包各部件的名稱、材料、結構和功能,提供圖樣(單個部件與總裝圖),內容應足夠詳盡。提交各部件功能與實現功能的工作原理、途徑與技術指標的制定與驗證的研究文件研究方法可參考《YY 0604 心肺轉流系統 血氣交換器(氧合器)》、《YY 1048心肺轉流系統 體外循環管道》、《YY/T 1492 心肺轉流系統 表面涂層產品通用要求》、《YY/T 0730 心血管外科植入物和人工器官 心肺旁路和體外膜肺氧合(ECMO)使用的一次性使用管道套包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等適用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中條款。帶有涂層的產品,建議先完成涂層特性的驗證,再開始產品相關性能的研究。如產品具有特殊結構、組件、功能等,應提供相應結構特征、參數和性能分析,以及針對性設計和驗證的內容。

    套包若在不同年齡段人群均有使用,設計特征應包括對不同體重適用人群生理特點的分析、針對性設計和驗證的內容,以及針對性設計輸出文件。列出產品部件所使用全部材料(包括增塑劑、粘合劑等添加劑)名稱,一般包括:每個材料的通用名稱與準確的化學名稱、選用材料商品名及牌號、使用時材料添加劑組成比例。有機高分子材料還應列出其結構式、平均分子量(如適用),金屬材料應列出其全部金屬元素名稱、比例及其牌號。

    2)涂層特性研究(如有)

    產品帶有涂層應說明涂層作用原理,提供涂層成分、性能特性等研究和支持性文件。常見項目包括有效性、覆蓋度、穩定性,以及對被涂敷材料/部件結構、性能的影響等研究。

    根據涂層宣稱的性能,建議提供其對器械表面進行修飾后,對比無涂層/不同材質涂層產品性能的研究文件。以宣稱改善套包血液相容性的肝素涂層舉例,研究項目可選擇:抑制血液成分(蛋白質和細胞)的沉積、減少血小板活化和吸附、避免過度激活凝血過程、減弱炎癥反應指標如補體系統激活、穩定血液成分 (小板計數白細胞、紅細胞等)、限制血漿游離血紅蛋白上升、其他適宜反映血液相容性的指標等

    建議采用適宜方法對涂層進行定性、定量研究,觀察或驗證涂層的覆蓋度,例如:對含有肝素涂層的覆蓋度,可選擇通過陽離子染料(如甲苯胺藍)處理后進行驗證。涂層穩定性研究時,可選擇適當液體介質(如血液替代溶液),模擬臨床使用最大額定條件下(流量、溫度、壓力、持續推薦最長使用時間等),觀察涂層脫落或覆蓋度完整性等穩定性能。

    建議說明涂層使用時副作用、禁忌和關聯其他物質使用時的相互作用

    3)套包物理性能:

    ①提供套包各組件的物理性能研究文件,常見項目:外觀、尺寸、容量、無滲漏、連接強度、微粒污染、耐溫性能、接頭、預充量、流量、涂層性能(覆蓋度、穩定性等)(如適用)、空氣過濾器濾除率(如適用)、泵管(如適用)等。如包含特殊組件、結構,應規定該組件、結構的尺寸、性能要求。

    4套包使用性能常見項目:氧氣和二氧化碳轉換率、血細胞破壞(血漿游離血紅蛋白、血小板計數、白細胞等)、熱交換系數(如適用)、泵頭性能(如磁場強度、水力性能、軸承壽命)(如適用)。氧氣和二氧化碳轉換率宜觀察最高血液流量、不同氣血比例下的數值。產品有特殊功能,應有專門的規定和研究文件

    5套包化學性能常見項目:還原物質、重金屬、酸堿度、蒸發殘渣、紫外吸光度、色澤、環氧乙烷殘留量(如適用)等。

    6套包其他性能常見項目:無菌、細菌內毒素、熱原、產品穩定性、有效期。

    (7)觀察時間點的設置:套包的使用會持續一定的時間。因此,對以下性能項目的觀察時間應不短于產品推薦最長使用時間。

    涉及項目至少包括:無滲漏、連接強度、耐溫性能、流量、使用性能、涂層性能、血液側壓力降、氣體側壓力降(如適用)等。研究檢測時間建議至少為產品使用0-6小時推薦使用最長時間點的最后6小時(該時間點宜在完成推薦最長使用時間后開展檢測),可適當設置中間觀察時間點。除血液項目在觀察時間點采用血液進行循環外,其他時間和非血液觀察項目,可使用適當液體介質(如血液替代溶液)進行循環。

    上述項目在各檢測時間點宜保持穩定。建議全程觀察滲漏及液體流量的穩定性,在產品各連接處均不應發現滲漏或故障。

    2.安全性研究

    套包可能會包含增塑劑、特殊原材料的化學添加物、粘合劑、單體金屬等物質,會在臨床使用過程中遷移進入人體,這些物質具有潛在毒性或限量使用。為保證產品使用的安全性,至少應開展模擬實際使用情況下,毒性物質遷移量檢測和安全性分析。

    建議選擇臨床使用風險最高,適當考慮單位器械與接觸組件面積最大的型號作為典型型號,采用適宜浸提溶液(如血液替代溶劑),模擬臨床最嚴格使用條件(推薦使用最大、最小血液流量下,37℃,循環推薦最長使用時間等),在最初24小時,以24小時及其倍數時間為間隔,適當設置若干中間觀察點,直至最終時間點時,分別對浸提溶液進行上述物質的風險評估。提供人體血液接觸這些物質的毒性分析、安全限值和來源文件,并針對不同人群生理特點分別進行安全性評價。

    3.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

    套包與循環血液的累計接觸時間通常大于24小時,建議參考GB/T 16886.1系列標準要求,對包含全部原材料的典型性型號開展生物學評價,所有與循環血液接觸的組件均需評價。

    4.生物安全性研究

    如套包含有動物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質等成分,如產品涂層中帶有動物源性材料成分。建議參考《動物源性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224號)等文件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生物安全性研究資料等文件。具體包括說明組織、細胞和材料的獲取、加工、保存、測試和處理過程;闡述來源并描述生產過程中對病毒、其他病原體及免疫原性物質去除或滅活方法的驗證試驗;工藝驗證的簡要總結等。涉及同種異體來源物質的,至少還應參考《同種異體植入性醫療器械病毒滅活工藝驗證技術審查指導原則》(食藥監辦械函[2011]116號)等文件的要求,提供相關病毒滅活工藝驗證等資料。

    5. 滅菌工藝有效期和包裝研究

    明確產品滅菌方法的選擇理由,明確滅菌工藝和無菌保證水平,并提供滅菌確認報告。滅菌過程還應開展以下方面的確認:產品與滅菌方法的適應性、包裝與滅菌工藝適應性、滅菌有效期驗證資料、毒性物質殘留量研究資料。

    有效期驗證項目包括產品技術要求條款(含涂層相關性能等)和包裝完整性可采用加速老化或實時老化的研究。實時老化研究應從產品定型后即開始進行。加速老化研究的具體要求可參考YY/T 0681.1《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 第1部分:加速老化試驗指南》等標準如產品含有不耐高溫的成分(如生物活性物質等),建議不采用加速老化方式,僅通過實時老化驗證來確認有效期。

    提交包裝驗證報告,常見項目如:包裝材料的物理化學、毒理學特性;包裝材料與產品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成型和密封過程的適應性;包裝材料所能提供的物理、化學和微生物屏障保護;包裝材料與使用者使用時的要求(如無菌開啟)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標簽系統的適應性;包裝材料與貯存運輸過程的適應性等。

    6.臨床前動物試驗

    該部分要求請參考對應指導原則文件。

    (三)生產制造信息

    應包含產品設計過程和生產工藝過程資料,特別是上述套包的性能指標、指標的選擇依據與驗證資料。可采用流程圖的形式概述設計過程和生產過程。

    細說明產品生產工藝過程及其確定的依據(包括涂層生產、涂布和檢測等,如適用)、質量控制標準及其可靠性論證;確認關鍵工藝點并闡明其對產品物理性能、化學性能、生物性能的影響確認生產工藝的穩定性。含有涂層的產品,建議選擇適宜時間點檢測涂層相關指標,如生物負載、涂層定性、定量等。對生產加工過程使用的涂層(如適用)、所有助劑、粘合劑等添加劑均應說明使用劑量、對殘留量的控制措施和接受標準,以及檢驗報告和安全性評價報告。

    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應當概述每個研制、生產場地的實際情況。

    (四)臨床評價文件

    套包目前不屬于《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收錄產品,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年第14)規定格式和內容,提供相應臨床評價文件。

    (五)產品風險分析資料

    應包含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和驗證結果、剩余風險可接受性評定等文件。

    可參考YY/T 03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制訂文件。生產企業要成立風險管理小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風險管理活動要貫穿產品設計、試生產、量產、上市后使用及產品處理的整個生命周期。要體現生產企業風險管理活動計劃的完整性,尤其是上市管理的風險分析與評價過程。對于上市前風險管理中尚未認知的風險,應在上市后開展信息收集,一旦發現異常及時進行風險評價,采取控制措施,更新風險管理文件。

    剩余風險分析時,要注意風險控制措施新引入風險能轉化為可接受風險,方能認為風險受控。套包必須進行風險與收益分析,收益大于風險時方可接受。同時提供套包產品上市前風險管理報告,此報告旨在說明并承諾:

    -風險管理計劃已被正確地實施;

    -綜合剩余風險是可接受的;

    -已建立產品上市后的追溯與臨床應用信息收集制度。

    應隨風險管理報告一并附上包括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概述管理資料。至少應包括:

    1.產品安全特征清單;

    2.產品可預見危險(源)及危險(源)分析清單(說明危險(源)、可預見事件序列、危險情況和可能發生的傷害之間的關系);

    3.風險評價、風險控制措施以及剩余風險評價匯總表。

    對于風險分析和管理概述,應包括一份風險總結,以及如何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程度的內容等。

    (六)產品技術要求

    應當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9)的規定編制產品技術要求,技術指標應當不低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引用標準應當為現行有效版本。常見的參考標準及指導原則如:《YY 0604 心肺轉流系統 血氣交換器(氧合器)》、《YY 1048心肺轉流系統 體外循環管道》、《YY/T 1492 心肺轉流系統 表面涂層產品通用要求》、《YY/T 0730心血管外科植入物和人工器官 心肺旁路和體外膜肺氧合(ECMO)使用的一次性使用管道套包的要求》、《YY/T 1739 心肺轉流系統 離心泵泵頭》、《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一次性使用膜式氧合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6年第6號)、《心肺轉流系統 體外循環管道注冊申報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78號)等。對企業宣稱的所有技術參數和功能,建議在產品技術要求中予以規定。所有產品的組件、材料對應關系應明確,不用系列”“含糊用詞。

    1.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說明

    提供產品規格型號、結構組成示意圖,列明各組件名稱及制造材料(與人體、進入人體液體接觸的組件,應注明其原材料符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牌號)、滅菌方法、有效期、包裝材料等要求。如產品帶有涂層,建議提供涂層成分、比例或含量規定套包原材料不得人為添加已列入相關法規及文件禁止的或未經毒理學評估的物質。

    應明確各型號規格產品之間區別,建議明確描述各型號產品適用人群、臨床推薦最長使用時間、推薦最高和最低血液流量、氣體流量、膜面積、預充量、血液側和氣體側最大壓力(如適用)等參數。

    2.性能指標

    套包組件應有適宜的性能指標規定,建議根據產品特性參考上述標準、指導原則中適用條款常見套包性能指標包括:

    1)物理特性常見項目:外觀、尺寸、容量、無滲漏、連接強度、微粒污染、耐溫性能、接頭、預充量、流量、涂層性能(覆蓋度、穩定性等)(如適用)、空氣過濾器濾除率(如適用)等。如包含特殊組件、結構,應規定該組件、結構的尺寸、性能要求。

    2使用性能常見項目:氧氣和二氧化碳轉換率、血細胞破壞(游離血紅蛋白、血小板、白細胞等)、熱交換系數(如適用)、離心泵頭性能(如磁場強度、水力性能、軸承壽命)(如適用)。

    3化學性能常見項目:還原物質、重金屬、酸堿度、蒸發殘渣、紫外吸光度、色澤、環氧乙烷殘留量(如適用)等。

    4其他性能常見項目:無菌、細菌內毒素、產品穩定性、有效期等。穩定性建議使用模擬血液的體,37℃下連續循環推薦最長使用時間后,應符合上述無滲漏、連接強度、耐溫性能、使用性能等要求。

    3.檢驗方法

    有關行業標準、國家標準規定各個性能技術指標的檢測方法,建議作為各條款對應的檢測方法。

    4.術語(如適用)

    三、注冊單元劃分原則和檢測要求

    注冊單元劃分依據《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187)等文件進行,包括但不限于主要部件原材料不同、技術原理不同、主要性能指標不同等,建議區分不同注冊單元,提供各自完整的注冊申報資料。

    典型性產品選擇包含全部原材料和組件、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使用性能可以覆蓋本注冊單元其他型號的產品,進行符合法規要求的全項目檢測。所有組件均應進行檢測,特別是具有特殊結構、性能的組件。完成典型性產品檢測后,同一注冊單元其他型號可進行差異性檢測。

    四、產品說明書和最小銷售單元的標簽樣稿

    套包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YY 0604YY 1048YY/T 1739等適用文件的要求。說明書注明適用范圍,描述各型號產品適用人群、臨床推薦最長使用時間、推薦最高和最低血液流量、氣體流量、膜面積、預充量、血液側和氣體側最大壓力(如適用)等參數。所有信息應與臨床評價文件結論和國家出臺的規范性文件一致。

    五、參考文獻

    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9號)[Z].2021.

    2.《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號)[Z].2014.

    3.《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Z].2014

    4.《關于發布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年第14號)[Z].2015

    5.《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9號)[Z].2014

    6.《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43號)[Z].2014

    7.《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Z].2016

    8. 《關于發布骨科手術器械通用名稱指導原則等5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079號)[Z].2020

    9.總局關于發布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04號)[Z].2017

    10. GB/T 16886.1-2016《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S].

    11.《YY 0604-2016 心肺轉流系統 血氣交換器(氧合器)》[S].

    12.《YY 1048-2016心肺轉流系統 體外循環管道》[S].

    13.《YY/T 1492-2016 心肺轉流系統 表面涂層產品通用要求》[S].

    14.《YY/T 0730-2009 心血管外科植入物和人工器官 心肺旁路和體外膜肺氧合(ECMO)使用的一次性使用管道套包的要求》[S].

    15. GB 15593-1995 《輸血()器具用軟聚氯乙烯塑料[S].

    16. YY/T 1628-2019醫用輸液、輸血器具用聚氯乙烯粒料》[S].

    17.YY/T 0242-2007《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用聚丙烯專用料》[S].

    18. YY/T 0114-2008《醫用輸液、輸血、注射器具用聚乙烯專用料》[S].

    19.YY/T 0806-2010《醫用輸液、輸血、注射及其他醫療器械用聚碳酸酯專用料》[S].

    20.《動物源性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報資料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224號)[Z].2017

    21.《同種異體植入性醫療器械病毒滅活工藝驗證技術審查指導原則》(食藥監辦械函[2011]116號)[Z].2011

    22.YY/T 0681.1-2009《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第1部分:加速老化試驗指南》[S].

    23.YY/T 0316-20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S].

    24.《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年第14號)[Z].2015

    25.《一次性使用膜式氧合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6年第6號)[Z].2016

    26.《心肺轉流系統 體外循環管道注冊申報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78號)[Z].2019

    27.《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187號)[Z].2017

    28. YY/T 1739-2020《心肺轉流系統 離心泵泵頭》[S].

    六、起草單位

    本指導原則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編寫并負責解釋。

    原文及反饋意見表下載地址:https://www.cmde.org.cn/CL0004/23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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