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食品
    瑞旭集團
    工業化學品
    日化品
    食品
    醫療器械
    農用化學品
    檢測認證
    綠色雙碳
    Search

    月餅及粽子不能用貴重包裝材料?過度包裝要求又出新規定,或提早到今年8月1日實施!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2021年8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替代舊標準GB 23350-2009,將于2023年9月1日開始實施(新舊法規對比,點擊查看:食品化妝品“過度包裝”新舊標準對比分析)。

    食品,包裝,粽子,月餅,商品,包裝材料

    2022年3月8日,在新標準還未實施之際,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擬在新標準中對月餅及粽子的過度包裝要求作出更加嚴格的規定。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2年4月6日

    該修改單和標準中適用于月餅、粽子包裝的條款,擬定的實施日期為2022年8月1日,較之新標準的實施時間(2023年9月1日),或將提前1年之多。實施日期前生產的月餅和粽子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修改單相關內容整理如下:

    GB 23350-2021中原條款

    修改單內容(紅色部分為新增內容)

    4.2 包裝層數

    糧食及其加工品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

    4.2 包裝層數

    糧食及其加工品、月餅及粽子不應超過三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四層。

    4.3 包裝成本

    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

    4.3 包裝成本

    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不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

    月餅和粽子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

    /

    4.4 混裝要求

    月餅不應與其他商品混裝,粽子不應與超過其價值的商品混裝。

    表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間系數

    商品類別

    k

    糕點

    12.0

    表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間系數

    商品類

    k

    糕點

    月餅

    7.0

    粽子

    5.0

    其他糕

    12.0

    官方鏈接:

    相關推薦:

    我們的服務: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CIRS食品合規互動”!實時傳遞最新食品監管法規動態,獲取最熱行業資訊,你想知道的最新一手資訊都在這里。

    食品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系。
  •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丝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