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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有關事宜的公告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配方,國標,注冊,產品,乳粉


    2021年3月24號,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有關事宜的公告如下: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統稱新國標)已于2021年2月22日發布,將于2023年2月22日實施。為做好新國標發布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工作,現就注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新國標發布之日起,申請人即可按新國標提出產品配方注冊(含變更、延續)申請,獲得注冊后可按新國標組織生產。自新國標實施之日起,生產企業應當按新國標注冊的產品配方組織生產,此前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兒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生產的產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二、對已獲注冊的產品配方,申請人按新國標調整配方的,原則上按變更注冊辦理;同時調整配方原料(含食品添加劑)品種和營養成分表,實質上已構成新產品配方的,按注銷原配方、申請新配方注冊辦理。

    三、對已獲注冊的產品配方,申請人按新國標申請注冊(含變更、延續)的,應按《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試行)(2017修訂版)》提交材料,未發生變化的材料不再重復提交。產品配方研發論證報告中,應詳細說明配方調整的研發論證情況以及調整前后的差異。

    四、申請人應提交產品貨架期穩定性研究材料。穩定性研究應結合食品原料(含食品添加劑)的理化性質、產品配方、工藝條件及包裝材料等合理設計試驗,具體可參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穩定性研究指南(試行)》(詳見附件),以保證產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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