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食品
    瑞旭集團
    工業化學品
    日化品
    食品
    醫療器械
    農用化學品
    檢測認證
    綠色雙碳
    Search

    保健食品標簽帶上警示語該怎么標識?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2019年8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讓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深入人心。該《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指南》實施前后保健食品標簽強制性標識內容的變化

    • 《指南》實施前

    保健,食品,標簽,警示用語

    • 《指南》實施后

    保健,食品,標簽,警示用語

    • 標簽變化重點

    項目

    變化重點(《指南》實施后)

    警示用語區和警示用語

    • 位置:位于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
    • 面積:≥所在面的20% ;
    • 警示用語: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 警示用語使用黑體字印刷;

    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 需按年、月、日的順序標注日期;
    • 保質期的標注使用“保質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

    投訴服務電話

    • 標注投訴服務電話、服務時段等信息;
    • 字體與“保健功能”的字體一致。

    瑞旭觀點

    保健食品標簽為產品宣傳的重要部分,也是國家相關部門重點的監管內容。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指導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指南》宣貫,引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規范標注,嚴管保健食品,嚴打虛假宣傳,凈化保健食品市場。此外,雖然距離《指南》實施還有3個多月,但《指南》中未提及過渡期,對于2020年1月1日這一實施日期未做明確說明。根據瑞旭集團的經驗,一般會允許生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的產品銷售至保質期結束,而生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之后的產品標簽則應符合《指南》的要求。讓我們期待市監總局對《指南》實施日期做出進一步明確的解讀,瑞旭集團也將持續關注。而對于計劃生產的產品,建議企業提早按《指南》要求整改標簽。

    相關鏈接:

    作者:朱琳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CIRS食品合規互動”!實時傳遞最新食品監管法規動態,獲取最熱行業資訊,你想知道的最新一手資訊都在這里。

    食品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系。
  •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丝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