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越南工業和貿易部發布了三項草案,并征求公眾意見。這三項草案是基于2025年6月14日通過第69/2025/QH15號法律《化學品法》制定的,該法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草案一:關于詳細規定和指導《化學品法》中關于化學品活動管理、產品中的危險化學品的條例
該草案共5章32條,規定了國家化學品管理的分工、化學品生產、貿易、儲存、運輸等活動的管理、化學品信息管理、危險化學品的風險控制等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
- 化學品進口申報
進口《越南進出口商品目錄》中第28章和第29章的化學品,須于通關前在國家窗口系統進行申報。
- 免申報情況:
a) 進口需要特別控制的化學品;
b) 禁止進口的化學品;
c) 單一發票進口量少于10公斤;為測試或評估化學物理特性而進口的新化學品;
d) 混合物中化學成分含量低于0.1%;
e) 根據本條例公布的危險化學品。
- 危險化學品
各行業管理部門應根據《化學品法》第31條第2款的規定,發布需要公開信息的產品和產品中危險化學品的目錄。
- 生產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控制程序必須確保以下目標:
a) 監控原材料中危險化學品的成分和含量;
b) 監控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危險化學品的成分和含量;
c) 監控最終產品中危險化學品的成分和含量;
d) 防止危險化學品丟失。
- 危險化學品含量的信息公開
生產、進口含有危險化學品的產品和商品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在化學品專業數據庫中聲明以下信息:
a) 含有危險化學品的產品、商品名稱;
b) 危險化學品名稱;
c) 化學品的危險特性;
d) 含量;
e)產品的使用領域。
同時在標簽或電子信息頁面上公開含有危險化學品的成分和含量的信息,并提出使用限制的建議。
- 過渡條款
- 在本法令生效前已獲得化學品生產、經營、出口、進口許可證的化學品,將繼續按照已頒發的許可證運營,直至許可證到期。
- 列入《化學品法》特別控制化學品名錄,但不屬于2017年第113/2017/N?-CP號法令和2022年第82/2022/N?-CP號法令修訂、補充的限制生產經營化學品名錄,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本法的規定。
- 在本法令生效前已獲得生產經營資格證書的工業領域有條件生產經營化學品,將繼續按照已頒發的資格證書運營至2027年12月31日。
- 列入《化學品法》有條件生產經營化學品名錄,但不屬于2017年第113/2017/N?-CP號法令和2022年第82/2022/N?-CP號法令修訂、補充的有條件生產經營化學品名錄,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符合本法的規定。
- 對于被列入特別控制化學品名錄的工業前體化學品,可使用已頒發的資格證書,代替生產經營許可證,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草案二:用于組織和指導執行《化學品法》的條款和措施,涉及化學工業發展以及化學品安全
該草案共8章43條,涵蓋了國家管理職責、化學工業發展戰略的制定、評估、批準與實施過程、化學項目的技術要求、化學活動安全的具體措施、化學專業安全培訓、化學品事故的預防等內容。
草案三:《化學品法》監管范圍內的化學品管理名錄
該草案發布了5個屬于《化學品法》調整監管范圍內的化學品管理名錄。
- (附件I)重點化學工業領域的基本化學品名錄
列出了91種基本化學品。
- (附件II)有條件生產經營的化學品名錄
包括914種化學品以及特定混合物,其中混合物至少包含一個此法令附件II或附件III中的成分,且至少屬于以下分類之一:
- 物理危害等級1、2、3或類型A、B、C和D;
- 急性毒性(通過不同的接觸途徑)等級2、3;
- 嚴重眼損傷、刺激等級1、2/2A;
- 腐蝕性、皮膚刺激等級1、2;
- 致癌、生殖毒性、生殖細胞突變等級2;
- 環境危害等級1。
- (附件III)生產和經營需特別控制的化學品名錄
表1:包括21種工業前體(第1組 (IVA)),14種化學武器公約約束的化學品,以及6種其他化學品
表2:包括18種工業前體(第2組 (IVB)),17種化學武器公約約束的化學品,50種國際公約相關化學品。
混合物:包含至少一個本法令附件III中的成分的混合物,且至少屬于以下分類之一:
- 急性毒性(通過不同的接觸途徑)等級1;
- 致癌因子等級1A,1B;
- 生殖毒性等級1A,1B;
- 遺傳突變等級1A,1B。
- (附件IV)需制定事故預防和應對計劃的化學品名錄
包括271種化學品以及20種化學品組。
- (附件V)化學品安全活動的培訓行業目錄
草案一生效日期未定,草案二、三預計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公眾可在2025年9月14日之前將意見反饋至工貿部化學品局,以便進一步完善法令草案。
草案及相關名錄主要內容可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