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日本消費者廳(CAA)食品衛生標準審查科正式發布《關于食品器具或容器包裝原材料中所含物質的標準修訂等相關要求的指南》,該指南已于2025年6月1日起生效實施。
新指南的發布標志著日本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裝正面清單制度的過渡期已于2025年5月31日正式結束。新指南為《食品、添加劑等的標準基準》附表1的修訂申請提供幫助,該指南明確了詳細流程和要求,旨在為將未列入正面清單的新物質納入許可范圍/需要修改附表1或單體等通知的企業提出申請時,提供清晰的申請指引。
企業需根據新物質的性質和用途,申請以下兩類修訂之一:
- 申請修訂《食品、添加劑等的標準基準》附表1
適用對象: 預計會廣泛使用、適合在附表1中設定統一標準的新型基礎原材料。
- 申請修訂單體等通知中的附表1的附件1-21
適用對象:在單體等通知現有規定范圍(包括必需單體、可選物質、必需的化學處理、可選的化學處理)內,申請添加新的單體或超出其現有規定范圍使用的情況的。
申請流程
- 事前咨詢: 申請人需預先與食品衛生標準審查科就申請類型、所需資料進行咨詢,并參考指南準備材料。
- 提交請求資料: 使用指定格式1或2,將申請資料及附件提交至食品衛生標準審查科。
- 審查:審查科審核資料,征詢食品衛生標準審議會及食品安全委員會意見后決定是否修訂。
- 撤回: 申請人可隨時使用格式3提交撤回請求通知。
提交資料核心要求(六大類)
- 申請的原因
- 有關目標物質的知識(名稱、結構、物化性質、純度、雜質等)
- 使用目的及范圍(目的、效果、使用條件、國內外使用狀況等)
- 規格等的提案
- 關于物質遷移到食品中的知識(溶出試驗條件與結果、食品中濃度計算等)
- 關于安全性的知識
新指南及其附件進一步細化了不同申請類型所需提交的具體資料內容。企業需遵循新指南要求,為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新物質申請合規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