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工業化學品
    瑞旭集團
    工業化學品
    日化品
    食品
    醫療器械
    農用化學品
    檢測認證
    可持續發展
    Search

    日本2025年度指定物質申報要求詳解

    近日,日本經濟產業省根據《禁止化學武器法》,發布了一項重要通知,要求相關企業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2025年度指定化學物質的預計生產、提取、精煉及使用量的報告。這一措施是為了遵守1992年制定并于1995年批準的《化學武器禁止條約》的規定,日本一直在穩步執行該條約的申報和接受國際檢查等義務。

    申報事項

    ○ 2025年第一類指定物質的預計生產、提取、精煉及使用量

    ○ 2025年第二類指定物質的預計生產量

    根據公告,符合以下任一情況的企業,需要提交2025年物質的預計生產及使用量報告:

    ○對于第一類指定物質:

    • 預計2025年對指定物質的生產、提取、精煉或使用量超過報告閾值
    • 2021年至2023年中的任一年度,對指定物質的生產、提取、精煉或使用量超過報告閾值
    • 已在2024年提交預計生產、提取、精煉及使用量的報告

    ○對于第二類指定物質:

    • 預計2025年對指定物質的生產量超過報告閾值
    • 2023年對指定物質的生產量超過報告閾值
    • 已在2024年提交預計生產量的報告

    此外,如果預計生產、提取、精煉或使用量低于報告閾值但后來預計將超過該閾值,企業也必須在超過閾值前30天提交預計數量報告。即使在作為副產品的情況下產生的物質也需要遵守這一規定。

    指定物質

     

    有毒物質

    原料物質

    第一類指定物質

    (1)胺吸膦:硫代磷酸二乙基-S-2-二乙氨基乙酯及相應烷基化鹽或質子化鹽

    (2)PFIB:1,1,3,3,3-五氟-2-三氟甲基-1-丙烯(又名:全氟異丁烯;八氟異丁烯)

    (3)BZ:二苯乙醇酸-3-奎寧環酯

    (1)含有磷原子且不與碳原子結合,與碳數不超過三的任一烷基基團結合的化合物,除下列物質:

    第一項第三欄(1)至(4)及第四欄所列的物質;

    地蟲磷:二硫代乙基膦酸-S-苯基乙酯

    (2)二烷(甲、乙、正丙或異丙)氨基膦酰二鹵(限烷基的碳數不超過三)

    (3)二烷(甲、乙、正丙或異丙)氨基膦酸二烷(甲、乙、正丙或異丙)酯(限烷基的碳數不超過三)

    (4)三氯化砷

    (5)2,2-二苯基-2-羥基乙酸:二苯羥乙酸;二苯乙醇酸

    1. 奎寧環-3-醇
    2. 二烷(甲、乙、正丙或異丙)氨基乙基-2-氯(限烷基的碳數不超過三)及相應質子化鹽
    3. 二烷(甲、乙、正丙或異丙)氨基乙-2-醇(限烷基的碳數不超過三)及相應質子化鹽,不包括二甲氨基乙醇及相應質子化鹽、乙氨基乙醇及相應質子化鹽
    4. 二烷(甲、乙、正丙或異丙)氨基乙-2-硫醇及相應質子化鹽
    5. 硫二甘醇:二(2-羥乙基)硫醚;硫代雙乙醇
    6. 頻哪基醇:3,3-二甲基丁-2-醇

    第二類指定物質

    1. 光氣:碳酰二氯
    2. 氯化氰
    3. 氰化氫
    4. 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
    1. 磷酰氯:三氯氧磷;氧氯化磷
    2. 三氯化磷
    3. 五氯化磷
    4. 亞磷酸三甲酯
    5. 亞磷酸三乙酯
    6. 亞磷酸二甲酯
    7. 亞磷酸二乙酯
    8. 一氯化硫
    9. 二氯化硫
    10. 亞硫酰氯:氯化亞砜;氧氯化硫
    11. 乙基二乙醇胺
    12. 甲基二乙醇胺
    13. 三乙醇胺

    報告閾值詳解

     

    申報閾值

    數量閾值

    濃度閾值(中量換算)

    第一類指定物質

    生產/使用

    有毒物質

    BZ

    1kg

    生產:無
    使用:>10kg:1%
    1kg -10kg:10%

    BZ以外的物質

    100kg

    生產:無
    使用:>1t:1%
    100kg -1t:10%

    原料物質

    1t

    生產:無

    使用:30%

    第二類指定物質

    生產

    30t

    注:如果濃度閾值欄顯示“無”,則無論數值大小都需要報告。

    需要提交變更報告的情況:

    如果實際的生產、提取、精煉或使用量預計將超過先前預定的數量,企業必須在以下情況發生前30天內提交變更報告:

    ① 預計增加的數量將超過報告數量的兩倍(適用于第一類和第二類指定物質)

    ② 預計增加的數量將超過報告閾值的十倍(適用于第一類指定物質)

    ③ 預計增加的數量超過200噸(適用于第二類指定物質)

    日本經濟產業省通過這些措施,繼續強化對化學物質管理的監管,確保國內外的法規遵守和化學安全。

    報告格式詳見以下網址:

    https://www.meti.go.jp/policy/chemical_management/cwc/2025_kaheihou_yoteisuuryou_todokedekigen.pdf

    您可能感興趣的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化規通”!聚焦中國, 放眼全球, 關注化學品合規風險,全球REACH、禁限用物質、下游產品應用法規、危化危貨、供應鏈合規和雙碳,最新一手資訊。

    化規通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系。

    聯系我們
    服務熱線:4006 721 722
    電 話:+86 571 87206555
    聯系我們
    服務熱線:4006 721 722
    電 話:+86 571 87206555
  •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丝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