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與歐盟毒理中心通報(PCN)相關的緩沖期已經全部成為過去,意味著企業必須將統一格式的通報卷宗提交并通報成功后,才可將產品順利投放于歐盟市場。2024年1月1日,工業用途混合物的截止期度過后,匈牙利官方委任機構就陸續對提交的PCN卷宗開展審核工作。審核內容主要是檢查卷宗中的信息是否符合CLP法規的要求。而PCN通報的內容大部分來自產品的SDS,特別是毒理信息,是SDS第11部分的全部內容。因此,想要順利通過匈牙利官方委任機構的審核,就要在提交PCN通報時,準備好完全基于CLP標準制作的SDS。
目前的審核重點如下:
1. 如果組分有列入CLP法規附件VI的物質,GHS分類要符合相關的規定;
2. 混合物分類要按法規要求進行,不能和組分分類存在矛盾;
3. 通報給匈牙利委任機構需要填寫官方規定的匈牙利語,語意須明朗;
4. 毒理信息表述要清晰,避免提供與產品無關的信息;
5. 毒理信息需要和混合物分類保持一致,并包含針對分類開展的相關描述;
通報會需要提交SDS中沒有的內容:
在提交PCN通報時,許多企業存在誤區,認為卷宗中填寫的信息是完全照搬SDS的,其實不然,在PCN卷宗中需要包含一些SDS中沒有的信息,比如:
1. 產品的包裝類型和規格,例如bottle,1kg;
2. 如果混合物無pH值,需要選擇一個理由,例如混合物不溶于水;
3. 在描述產品主要用途時,需要詳盡清晰,提及應用的領域;
4. 混合物組分如果用濃度范圍表示,需要符合法規的規定。關于濃度范圍的填寫,CLP法規中針對PCN提交給出了比SDS編制時更嚴格的要求,相關要求如下:
當混合物成分至少屬于下列一種危險類別時,其在混合物中的濃度應以精確的百分比表示,按質量或體積的降序排列。
— Acute toxicity, Category 1, 2 or 3,
— Specific target organ toxicity – Single exposure, Category 1 or 2,
— Specific target organ toxicity – Repeated exposure, Category 1 or 2,
— Skin corrosion, category 1, 1A, 1B or 1C,
— Serious eye damage, Category 1.
除了提供精確百分比濃度外,還可以按照表 1 提交百分比范圍。
混合物中未被歸類為以上所列任何危險類別的危險成分和未被歸類為危險的已識別成分的濃度應按照表 2 以按質量或體積降序排列的百分比范圍表示。或者,可以提供精確的百分比。
隨著法規的實施和推進,各成員國官方委任機構會陸續對提交的PCN卷宗進行審核。瑞旭集團提醒您,需要注意您的產品有沒有符合CLP標準的SDS,因為這是提交PCN前提。已經提交了PCN的企業,后續可能面臨著大量PCN更新的工作,如企業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