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化學品的GHS危險分類,無論是從管理方面,還是從普通大眾的認知范圍,易燃易爆的物品總是擺在最突出的位置,也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危險化學品。今天,瑞旭小編就整理一些和易燃液體相關的信息,和大家進行分享。
易燃液體,可以說在我們的生活中無處不在。無論是汽油,還是工業用的甲苯,消費品中的香水、化妝品,甚至是高度的白酒,都屬于易燃液體。可以說,易燃液體是我們生產生活中最常見的一類危險化學品。本文從GHS分類的角度,對易燃液體的危險分類進行探討。
在GHS制度下,易燃液體指的是閃點不大于93℃的液體,并根據液體的閃點和處沸點數據,將易燃液體分為四類。具體分類如下:
類別 | 分類依據 |
類別1 | 閃點<23℃,且初沸點≤35℃ |
類別2 | 閃點<23℃,且初沸點>35℃ |
類別3 | 閃點≥23℃且≤60℃ |
類別4 | 閃點>60℃且≤93℃ |
相比于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規章范本(UN TDG)中的易燃液體分類,GHS制度下的易燃液體范圍更廣。在UN TDG下,僅僅將閃點不高于60℃的液體定義為易燃液體。而對于閃點大于60攝氏度且不高于93℃的液體,并未納入易燃液體的范疇。對于易燃液體的危險貨物,包裝組別分為3類,具體的分類規則和GHS易燃液體1-3類一致。
另外,而在倉儲環節,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我們國家將易燃液體定義為60℃以下的定義。其中,閃點小于28℃的液體需要存放在甲類倉庫,閃點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體,需要存放在乙類倉庫。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無論在GHS制度還是UN TDG規則下,對于閃點低于60℃的易燃液體分類,關鍵的閃點溫度是23℃,而在倉儲環節,區分的閃點溫度是28℃。
此外,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對于GHS的易燃液體分類,也略有不同。瑞旭小編以中國、美國和歐盟做一個簡單的對比。
中國:
根據2014年實施的《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 第7部分:易燃液體》GB30000.7-2013,易燃液體被分為4個類別,和UN GHS保持一致。
歐盟:
根據歐盟CLP法規(歐盟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易燃液體的定義和UN GHS略有不同,CLP法規下,閃點不高于60℃的液體被認為是易燃液體。因此,在歐盟,易燃液體只有類別1,類別2和類別3,并未采納UN GHS制度下的類別4的分類。
美國:
美國的OSHA(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發布的危害傳遞標準 HCS法規(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中,易燃液體也被分為4類,和中國的GB30000.7以及UN GHS一致。但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國家防火協會(NFPA)發布的標準NFPA 30-2021 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 code,對于易燃液體的閃點和初沸點溫度略有不同。閃點的分界點溫度分別為22.8℃、37.8℃、60℃、93℃;而初沸點的分界溫度是37.8℃。
最后,瑞旭小編總結如下:
標準/法規 | 閃點 | 初沸點 | |||
類別1 | 類別2 | 類別3 | 類別4 | ||
UN GHS | <23℃ | <23℃ | ≥23℃,≤60℃ | >60℃,≤93℃ | 35℃ |
GB30000.7-2013 | <23℃ | <23℃ | ≥23℃,≤60℃ | >60℃,≤93℃ | 35℃ |
EU CLP | <23℃ | <23℃ | ≥23℃,≤60℃ | 35℃ | |
OSHA HCS | <23℃ | <23℃ | ≥23℃,≤60℃ | >60℃,≤93℃ | 35℃ |
NFPA | <22.8℃ | <22.8℃ | ≥22.8℃,≤60℃ | >60℃,≤93℃ | 37.8℃ |
GB50016 | <28℃ | ≥28℃, <60℃ | |||
UN TDG | <23℃ | <23℃ | ≥23℃,≤60℃ | 35℃ |
易燃液體的分類是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通過對比GHS、UN TDG,以及中國、美國和美國的法規標準,我們可以發現,在不同的環節,不同的國家,易燃液體在分類上的共性,以及在具體細節上的差異。理解這些異同點可以幫助企業在生產和貿易中更好地遵守各國法規,確保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辦理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是企業合規經營、安全貿易的必備環節。瑞旭集團憑借權威資質、高效服務和透明收費,為企業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確保化學品安全流通,降低法律與運輸風險。
瑞旭集團的核心資質與優勢
權威認可資質
通過CNAS ISO/IEC 17020檢驗機構認可,持有《危險化學品鑒定機構資質證書》,報告認可度高,助力企業通關。
專業技術團隊
實驗室配備先進設備,依據國家標準(GB30000系列)及國際規范進行檢測。
高效服務保障
- 專業客服團隊指導,針對報告內容答疑解惑。
- 提供加急服務,靈活應對緊急需求。
- 長期合作客戶可享受流程簡化及優先處理。
聯系方式
- 聯系人:錢先生
- 電話:0571-87206511
- 郵箱:qzp@cirs-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