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7月29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發布公告,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起草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等3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開征集范圍廣泛
本次征求意見的30項標準覆蓋食品安全鏈條關鍵環節,具體包括通用標準 1項,污染物標準 2項,食品產品標準 2項,營養與特殊膳食食品標準 5項,食品添加劑標準 16項,食品相關產品標準 2項以及生產經營衛生規范標準 2項。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其中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GB4806.1)備受關注。該標準規定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符合性原則、檢驗方法、可追溯性和產品信息,適用于各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將代替GB4806.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和GB4806.13-202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復合材料及制品》。
主要修訂內容
- 基本要求更嚴格
- 增加了對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生產者應對產品中的非有意添加物質進行安全性評估的要求;
- 刪除原標準 3.6 條款關于有效阻隔層的相關要求,納入4.1 原料要求部分;
- 修改了對于食品接觸材料生產過程的要求;
- 增加對于使用有效阻隔層的原則性要求。
- 整合限值與符合性規則
將原標準“限量要求”和“符合性原則”合并為“符合性原則”章節,并分為“一般要求”和“多種材質材料構成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要求”2 個部分。
“一般要求”中增加了關于食品原料、有效阻隔層外未批準物質的使用原則、同時規定了 SML[或 SML(T)]和QM 的同一(組)物質的限量符合原則等內容。
“多種材質材料構成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要求”部分則涵蓋了復合材料及制品、組合材料及制品、涂層制品等多種材質材料構成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符合性原則。
- 規范產品信息
將產品信息分為一般要求、符合性聲明和標簽標識 3 個部分,并細化了相關要求,包括終產品標簽的標示位置、內容及原則性要求,方便追溯與執法。
國內外相關法規標準情況
本標準是食品接觸材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中重要的通用標準,是其他產品標準、檢驗方法和規范的基礎。本標準在修訂過程中注意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以及其他產品標準的銜接,保證食品接觸材料標準體系的協調一致。
歐盟、美國、日本等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也均設置了食品接觸材料通用安全要求相關法規和文件,主要包括歐盟 1935/2004《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框架法規》、歐盟 10/2011《擬與食品接觸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歐洲委員會(CoE)食品接觸材料相關決議、美國 FDA 聯邦法規第二十一章(21CFR)、食品接觸物質通報(FCN)、日本《食品衛生法》及 370 號公告、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BfR)建議等。
參與與反饋
公眾請于2025年9月26日前登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線提交反饋意見,共同推進標準科學制定與有效落地,推動我國食品安全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標準目錄詳情可參考:
https://www.nhc.gov.cn/sps/c100088/202508/d225acc0b11e42afa7e59e7a54d7e9db.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