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9日,商務部及海關總署聯合發布2025年第79號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5年)》進行調整。
主要調整如下:
- 將部分鋼鐵產品(詳見附件)納入《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2025年)》。
包括合金生鐵、鏡鐵、特定熱軋卷材、特定冷軋非卷材、部分不銹鋼制品等300種產品。
- 對外貿易經營者出口上述貨物,應憑貨物出口合同、生產商開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申領出口許可證。
- 商務部和受商務部委托的省級地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及部分副省級城市(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武漢市、廣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分工簽發出口許可證。
- 在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企業申領出口許可證,由商務部許可證局簽發,其他企業申領出口許可證,由所在地省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或副省級城市商務主管部門簽發。
-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65號執行。
實施日期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本次調整旨在進一步完善重點貨物出口管理,相關企業應密切關注目錄變化,及時履行許可證申領程序,確保符合國家出口管理規定。
納入出口許可證管理的部分鋼鐵產品目錄請查閱以下網址:
https://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045b556ed8da4978af8eb5c162b65b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