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醫療器械
    瑞旭集團
    工業化學品
    日化品
    食品
    醫療器械
    農用化學品
    檢測認證
    綠色雙碳
    Search

    【NMPA】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產品檢驗方案的通知 藥監綜械管〔2023〕28號

    來源 NMPA 作者

    111.png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相關檢驗機構:

      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開展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的通知》(藥監綜械管〔2023〕5號),現將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產品檢驗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組織實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驗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應當按照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品種檢驗方案(見附件1),組織相關檢驗機構按照醫療器械強制性標準以及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開展檢驗工作。

      二、復檢工作要求

      2023年國家監督抽檢的復檢受理部門為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或者進口產品代理人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同一檢驗報告的復檢申請只辦理一次。受理復檢申請的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復檢機構名單(見附件2),確定復檢機構進行復檢,復檢機構不得拒絕。對檢驗方案中明確為風險監測抽檢的,不予復檢。

      列入復檢機構名單的檢驗機構,應當持續保持其相應品種及項目的檢驗能力、檢驗資質,有義務承接省級抽檢和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工作中的復檢工作。復檢機構應當主動公開復檢聯系方式,為復檢工作提供便利。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復檢工作要求詳見附件3。

      當事人對檢驗結論有異議且無法通過復檢驗證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異議申訴書面申請,具體時限及流程按照《國家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程序》(藥監綜械管〔2021〕46號)中有關異議申訴規定辦理。

      三、其他要求

      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和被抽樣單位收到產品不符合規定報告后,應當立即采取風險控制措施。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調查處置,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附件:1.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品種檢驗方案

         2.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復檢機構名單

         3.2023年國家醫療器械抽檢復檢工作要求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

    2023年3月28日

     

    附件詳情可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

           二維碼.png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CIRS醫械合規動態”!實時傳遞最新醫療器械監管法規動態,分享醫療器械注冊成功經驗及經典案例跟蹤醫療器械最新產品安全與法規監管動態,獲得最新一手資訊。

    醫療器械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系。
  •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丝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