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于歐盟市場的混合物,如果GHS分類具有物理或健康危害,那么進口商就需要完成PCN通報,并將通報過的UFI放置在SDS和標簽上。PCN合規不能只是避免處罰的被動行為,主動合規才能提升企業專業度,增加貿易競爭力。五大理由,讓PCN通報成為你的“合規加速器”。
ECHA對PCN監管力度大升級
自2025年1月1日起,混合物需要以ECHA的統一格式進行通報。ECHA隨后便開展了PCN執法試點項目。項目報告顯示,在2025年上半年檢查的1,597種混合物中,19%的企業未按要求完成PCN通報,15%的產品標簽缺少關鍵的UFI。ECHA已對這些不合規企業采取行動,部分涉及罰款甚至刑事投訴。

如果說目前ECHA的執法試點只是“小試牛刀”,那在接下來的REF-14就是“大刀闊斧”的階段了。REF-14項目已于2025年啟動,檢查工作于今年進行。該項目旨在強制執行對危險混合物進行分類和標簽,檢查范圍包括市場上廣泛銷售,且已知含有危險混合物的消費品。檢查內容還包含向中毒控制中心提交的通報以及混合物的SDS。

成員國開展PCN檢查
1. 匈牙利委任機構NNGYK正在對提交的每一份PCN卷宗展開系統性審查。審核要點涉及:
- 組分分類是否已采納附件VI的強制分類
- 急性毒性數據計算是否正確
- 毒理信息與分類的一致性
- 毒理信息內容的完整性
- 受REACH法規限制的成分
- 匈牙利語的語法問題
被審查情形舉例 | 原因分析 | |
1 | 混合物GHS分類為:Acute Tox. 4 (oral) 混合物毒理數據填寫: Oral, Rat, LD50: 120mg/kg | GHS分類和毒理數據不匹配,按照數據,應該分為Acute Tox. 3 (oral)。 |
2 | 企業填報1,5-naphthylene diisocyanate (CAS no: 3173-72-6),但未標明顆粒直徑信息 | 該物質列入CLP法規附件VI,根據規定,該化學物存在兩種類型,其中一種所含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50 μm的顆粒含量低于 0.1%(w/w),而另一種所含此類顆粒的含量則等于或高于0.1%(w/w)。兩種顆粒的GHS分類不同。需要做出具體說明。 |
3 | 成員國委任機構根據毒理信息中填報的組分的毒理學數據,去計算混合物ATE值,將計算結果和混合物分類進行比對 | ATE值表明混合物屬于Acute Tox. 3 (oral),而企業填報混合物為Acute Tox. 4 (oral),則存在矛盾,需要更正混合物分類。 |
4 | 企業填報混合物分類為: Skin corr.1A-H314 毒理信息中填報描述為: Causes skin irritation. | “Causes skin irritation”是關于皮膚刺激的描述,而該混合物分類表明會導致皮膚腐蝕而非刺激,結論矛盾。 |
5 | 企業在毒理信息中只填報毒理數據: ATEmix (oral): 518.13 mg/kg 未添加“Harmful if swallowed”的描述 | 根據CLP法規附件VIII的B部分第2.3節明確規定,提交資料中必須包含混合物或其組分的毒理學效應信息。雖然數據已經暗示了對應的毒理學分類,但同時注明效應將有助于工作人員做出更迅速的響應。 |
6 | 企業填報混合物中含有lubricating oils (petroleum), C15-30, hydrotreated neutral oil-based (CAS no: 72623-86-0) 濃度10%,填報混合物產品“用途類型”為“消費者用途” | 根據 CLP 法規附件I中的表 3.6.2,第1B類致癌物的通用濃度限值(GCL)為 0.1%。根據REACH法規附件XVII,第 28-30 段的規定,企業的混合物中該組分被分類為Category 1B carcinogen,且濃度高于GCL,則不得以混合物的形式投放市場供普通公眾使用。因此,在通報中,應移除“消費者用途”選項。 |
在收到NNGYK的審查結果郵件后,企業必須在給定的期限內,對卷宗內容進行修正,并更新通報。若未能遵照要求或未給予回應,該案件將被移交至執法機關,以便采取進一步行動。審查結果表明,SDS的合規是PCN合規的前提!
2. 法國會向未完成PCN的企業發送提醒。后續可能會開展更嚴格的監管工作。
保護商業機密
歐盟境內的進口商如果要將危險混合物投放到歐盟市場,就需要完成PCN通報。法規要求混合物在通報中提供100%的組分。在實際通報中,往往也需要提供至少90%以上的組分,才能通過提交系統的自動審核。因此,進口商若要完成PCN合規,就需要供應商向他提供混合物的配方。這可能會造成商業機密的泄露。
非歐盟的供應商為了保密自己的配方,可以委托歐盟境內的法律實體,完成自愿通報。然后,將完成通報的UFI傳遞給進口商,就可以避免配方的泄露。

巧用UFI管理混合物
企業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可能會在不同的市場引入不同的貿易名稱。比如在法國叫“Super cleaner”,在德國又叫“Cleaning Agent”,公司內部又稱為“洗滌劑005”。技術人員可能一眼辨認,但非技術部的同事就容易混淆。根據CLP Article 45和附件VIII的要求,相同配方的混合物,使用同一個UFI。UFI的這個特點,可以讓企業在內部管理時更加明確。產品名千變萬化,但萬變不離其宗。企業可以將UFI作為內部品控代碼使用,確保出口產品、在售產品與存檔文件的配方始終保持同步,避免因版本混亂導致的合規漏洞。非技術部門也可以通過UFI一眼辨認相同的混合物。
提升專業度,增加貿易競爭力
許多歐洲境內的進口商會向供應商索要完成過通報的UFI。如果供應商能提前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先于競爭對手一步,那便提升了自己的貿易競爭力。熟知歐盟的法規,并提前做好應對工作的供應商,能給進口商留下專業的印象。
另外,SDS的1.1節有填寫UFI的要求。海關如果抽查SDS相關文件合規性,就會涉及到UFI。已完成PCN通報的產品,就能順利通過檢查。
如果企業對自己的產品是否需要完成PCN通報存在疑問,可以隨時向我們進行咨詢!瑞旭集團可為您編制合規的SDS和標簽,并提供UFI申請、PCN通報等聯動合規服務。如果您的PCN通報涉及匈牙利,我們也可為您提供專業的匈牙利語SDS,不再為應對復雜的審核而煩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