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為切實履行《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根據《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中國聚氨酯泡沫行業淘汰管理計劃,國家生態環境部起草了《關于禁止生產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為發泡劑的聚氨酯產品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
政策背景
聚氨酯泡沫行業作為我國含氫氯氟烴(HCFCs)主要消費領域,長期使用ODP值(臭氧消耗潛能值)高達0.11的HCFC-141b生產保溫材料,其臭氧破壞能力居所有HCFCs之首。根據國家淘汰計劃,2026年將全面禁止該物質在行業中的應用。
核心內容:分階段實施生產禁令
-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禁止生產以HCFC-141b 為發泡劑的組合聚醚和聚氨酯產品(噴涂聚氨酯泡沫產品除外)。生產冰箱冷柜產品、冷藏集裝箱產品、電熱水器產品,按《關于禁止生產以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為發泡劑的冰箱冷柜產品、冷藏集裝箱產品、電熱水器產品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 年第49 號)的規定執行;生產保溫管產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按《關于禁止生產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為發泡劑的保溫管產品、太陽能熱水器產品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 2023 年第28 號)的規定執行。
-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禁止生產以HCFC-141b 為發泡劑的噴涂聚氨酯泡沫產品(指經現場噴涂施工的具有絕熱和防水功能的聚氨酯泡沫材料)。
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督促企業認真執行上述規定,違規企業將依法受罰。
編制過程:科學論證與行業協同
2024年7月,生態環境部委托行業協會開展可行性研究,評估替代技術成熟度及社會經濟影響。2025年初完成報告后,于4月聯合對外合作中心、塑料加工協會等單位組織多輪企業座談會,吸納行業意見,最終形成征求意見稿。
可行性分析:替代技術成熟,經濟選擇多樣
技術層面:碳氫類(如環戊烷)、水、氫氟碳化物(HFCs)、含氟烯烴(HFOs)等替代發泡劑已在行業廣泛應用,技術完全可行。
經濟層面:碳氫類和水發泡劑成本較低,HFCs/HFOs成本較高,企業可依據產品需求及成本承受力自主選擇。
意見征集
即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社會各界可通過書面或郵箱(ods@mee.gov.cn)向生態環境部(聯系人:馬沛翎,電話010-65645594,傳真010-65645555)反饋建議。征求意見單位涵蓋國家發改委、工信部、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及各省生態環境部門等。
此舉標志著我國履行蒙特利爾議定書的關鍵一步,將推動聚氨酯行業向低碳技術轉型,加速產業綠色升級,為全球臭氧層保護貢獻中國力量。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507/t20250702_1122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