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旭技術正式收到臺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EPA)核發的標準登錄的登錄文件,這意味著瑞旭技術在應對臺灣的化學品法規服務方面繼續保持優勢。
在提供既有物質審定、既有物質預登錄、新物質少量登錄、低關注聚合物服務后,瑞旭技術完成了首個標準登錄,意味著臺灣新化學物質的法規應不再是技術壁壘。在EPA核準不超5份的標準登錄中,有瑞旭技術1份,這充分體現了瑞旭技術的強大技術實力。
在本次新化學物質標準登錄過程中,瑞旭技術專家馬長英分析了其中的一些難點,需要引起企業特別關注:
在臺灣,新化學物質的確定,僅能通過網上輸入CAS\流水號、中英文名字對TCSI名錄進行查詢。對于TCSI名錄中保密部分的物質,無法通過委托查詢進行確定。意味著,前登錄人如果對所登錄的物質進行了保密,且保密的最長期限是15年,會導致,該保密物質即使進入TCSI名錄后,也是以流水號和中英文類名體現。那么,在保密期間,后登錄人很難知曉該物質是否已被列入名錄,只能視為新化學物質,根據生產或是進口量級進行自行登錄,這也是臺灣EPA對前登錄人的一種保護機制。
為減輕業界應對化學品法規負擔,避免重復準備登錄材料,臺灣EPA和MOL現已協調EPA登錄中心作為統一收件窗口。即,登錄人只需準備一份登錄材料,遞交給EPA登錄中心統一收件窗口,再由EPA登錄中心派送給MOL,分別審查,匯總補正意見,統一補正,核準通過后,獲得1個核準登錄碼。
(3)登錄期程
臺灣TCSCA&OSHA法規專家評審時間是45個工作日,企業的補正時間僅有30個工作日,且專家評審限定為兩次,相當于企業僅有兩次補正機會。若登錄人在規定期間內,沒提出資料補正或更正、沒完成資料補正或更正的,那么該份登錄材料申請將會被駁回,且所繳納的費用將不會予以退還。若登錄人仍然需要對該化學物質進行制造或輸入行為,需要對該化學物質重新進行登錄。也就是意味著需要以一份新的登錄再次提交,需再次繳交行政費,補正機會仍舊為兩次。
瑞旭技術專家馬長英在此提醒,30天的補正時間依照現行登錄辦法已經包含所有需要補充測試時間。即使企業在補正階段被要求補充毒理或是生態毒理測試數據,該補正時間也是30個工作日。但是,通常毒理或是生態毒理測試項目的測試周期遠超30個工作日,最快的也要90個工作日以上。所以,登錄方案、登錄策略的確定以及相關法規的登錄經驗,在臺灣新化學物質的標準登錄中顯得尤為重要。
不管在EPA或是MOL的新化學物質標準登錄中,部分測試項目在標準登錄中,可以測試計劃書的形式提交。所涉及的項目主要有:毒代動力學、致癌性、活性污泥呼吸抑制試驗、吸附解吸附作用、非脊椎動物長期毒性、魚類長期毒性,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