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重點內容概述如下:
1、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物質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傳統上作為食品食用的習慣;
(二)已經列入《中國藥典》;
(三)安全性評估未發現食品安全問題;
(四)符合中藥材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修訂或增補食藥物質目錄的建議
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本轄區情況,向國家衛健委提出修訂或增補食藥物質目錄的建議,并提供物質基本信息,安全性評估材料等資料。
因此,企業若想將未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中藥材作為食品原料使用,需要聯系省級衛健委,經由省級衛健委向國家衛健委提出增補食藥物質目錄的建議。
- 現行食藥物質目錄及修訂進展
明細 | |
食藥物質目錄 | 出處:衛法監發[2002]51號 87種: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薊、山藥、山楂、馬齒莧、烏梢蛇、烏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龍眼肉(桂圓)、決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蠣、芡實、花椒、赤小豆、阿膠、雞內金、麥芽、昆布、棗(大棗、酸棗、黑棗)、羅漢果、郁李仁、金銀花、青果、魚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梔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櫞、香薷、桃仁、桑葉、桑椹、桔紅、桔梗、益智仁、荷葉、萊菔子、蓮子、高良姜、淡竹葉、淡豆豉、菊花、菊苣、黃芥子、黃精、紫蘇、紫蘇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棗仁、鮮白茅根、鮮蘆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
食藥物質—增補 | 出處:衛健委公告2019年第8號 6種(僅作為香辛料和調味品):當歸、山柰、西紅花、草果、姜黃、蓽茇 |
食藥物質—擬增補,暫未獲批 | 出處:國衛食品函〔2019〕311號 9種,在地方開展試點工作,后續有望納入食藥物質目錄:黨參、肉蓯蓉、鐵皮石斛、西洋參、黃芪、靈芝、山茱萸、天麻、杜仲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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