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你是否聽過這樣的營銷話術:我們產品的配料表很干凈,不添加蔗糖和防腐劑,老人小孩都能放心吃?商家借用這些話術,給產品加上了一層“完美”的濾鏡。消費者往往在產品標簽上看到“不添加蔗糖”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就會下意識地認為產品是優質的,殊不知蔗糖并不等于所有糖類,而食品添加劑也并不代表不健康。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GB 7718-202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GB 28050-202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三項標簽新規(將于2027年3月16日實施),對標簽聲稱、宣傳進行了諸多限制,比如明確“零添加”“不使用”等誤導性聲稱不得使用。為此,瑞旭集團特整理新規中的相關重點條款,幫助企業理解和應對標簽宣傳上的新變化。
GB 7718-2025
- 要求:
(1)使用“無”“不含”等詞匯時,其相應配料或成分含量應為“0”,其他法律、法規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中另有規定的應從其規定。
(2)食品添加劑、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規和標準中規定的不允許添加到食品中或不應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質,不得使用“無”“不含”等詞匯及其同義語進行聲稱。
注:“不含”“無”的同義語:“零(0)”“沒有”“0%”“未含”“零(0)含量”“含量為0”等。
(3)不得使用“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義語等詞匯。
注:“不添加”相關同義語:“未添加”“零添加”“無添加”“未使用”“沒加”“沒用”“沒使”“沒使用”“未用”等。
- 瑞旭提示:
(1)除非GB 28050等標準等對相關聲稱另有規定,否則聲稱“無”“不含”等詞匯時,其相應配料或成分含量應為“0”。若某配料或成分的標準檢測方法中規定了檢出限,則檢測結果應為“未檢出”。
(2)明確“無防腐劑”、“不添加防腐劑”、“不添加蔗糖”等熱門聲稱不得使用,“一刀切”的規定方便市場監管,也避免消費者受到誤導,但企業宣傳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 要求: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調配出某種配料或食物風味的,僅可使用相關配料或食物真實照片以外的圖案,且應在圖案臨近位置醒目標示“圖案僅供口味參考”等字樣。
- 瑞旭提示:僅使用食品用香精、香料調配出某種配料或食物風味的,不可使用真實照片,但可以使用卡通圖片等作為風味參考。
《食品標示監督管理辦法》
- 要求:沒有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依據的,食品標識不得標稱適合未成年人食用,欺騙、誤導消費者。
- 瑞旭提示:目前,除了兒童調制乳粉,絕大多數普通食品宣傳適合未成年人食用都缺乏相關依據,例如兒童醬油,嬰幼兒飲用水等,建議相關產品盡早對標簽進行整改。
- 要求:對于保健食品標簽,使用產品名稱中商標名對應商標以外的商標,該商標的面積不得大于產品名稱面積的四分之一,且小于產品名稱中商標名面積,不得與產品名稱連用,不得引人誤解其為產品名稱的一部分。
- 瑞旭提示:對于在保健食品標簽上額外“貼牌”的企業,需注意外加商標的面積,且不應與品名連用,建議放置在邊角位置。
GB 28050-2025
- 要求:
(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強制標示的內容包括能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和鈉的含量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
(2)預包裝食品應在營養成分表下方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過量攝入鹽油糖”。
- 瑞旭提示:以上兩項法規條款內容更新及新增,是營養標簽法規體系在國際化推動下的變革。建議企業在過渡期內將營養成分表按新規要求進行整改,企業亦可根據新規提示的營養消費趨勢進行產品迭代,開發低鈉、低糖產品。
新規發布后,老法規體系下一些借由打“擦邊球”的方式進行宣傳的產品將面臨標簽整改,企業應提早自查、謹慎處理,以免日后被職業打假人打假、受到市監部門處罰等。《食品標示監督管理辦法》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選擇第三方專業機構或者專業技術人員,對其提供的食品標識進行合規評價。瑞旭集團具有豐富的食品標簽合規審核經驗,若有任何需要,請隨時聯系!也歡迎報名瑞旭集團將于4月11日舉辦的關于標簽新規解讀的網絡研討會,助力企業應對挑戰,順利過渡。
作者:章淑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