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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的使用范圍如何規定?食品風險評估中心常見問題解析——菌種篇

    菌種,使用范圍,食品風險評估,常見問題,菌

    近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布《“三新食品”與食藥物質常見問題解析》,涉及三新食品共性問題、特定問題、食藥物質等共計25個問題解析。

    經瑞旭集團梳理,本篇文章就三新食品的常見菌種相關問題進行匯總。

    1.關于菌株一致性的判定問題。

    答:目前國內外相關機構均未制訂針對菌株一致性鑒定的標準方法和判定標準。菌株水平的鑒定需依據其表型、基因等鑒定結果以及菌株來源等資料進行綜合判定。基因的鑒定方法有多種,如基于全基因組測序技術的平均核苷酸一致性、單核苷酸多態性、核心基因多位點序列分型等獲得學術界廣泛認可的技術可用于菌株水平的鑒定。

    2.《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與《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的使用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答: 國家衛生健康委2022年第4號公告已對《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進行了更新。其中《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中的菌種一般可用于除嬰幼兒食品以外的普通食品,原公告中規定使用范圍的,按照公告執行,且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使用范圍;《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中的菌種,除另有注釋外,可用于嬰幼兒食品。

    3.《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與《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更名后過渡期是如何規定的?

    答:國家衛生健康委2022年第4號公告已對《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進行了更新。對名單中涉及菌種分類和命名調整的,設置2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新舊菌種名稱均可以使用,過渡期滿后均需使用更新后的菌種名單。過渡期內生產的使用舊菌種名稱的產品可在產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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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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