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海關總署”)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2月19日。瑞旭集團將此次征求意見稿和現行規定(以下簡稱“248號令”)作了對比,并梳理了關鍵變化,如下所示。
一、新增體系認可條件,優化注冊流程
此次征求意見稿新增了體系認可條件,所在國家(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獲得海關總署認可的,其主管當局可向海關總署提交推薦在華注冊的食品生產企業清單,海關總署批量注冊獲得體系認可的官方推薦企業名單,并對清單內企業給予在華注冊編號。
二、推薦注冊目錄更新,食品類別減少
此次征求意見稿將需官方推薦注冊的食品類別從原先的18類減少至11類,這一舉措意味著未來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有望由企業自行注冊,大幅降低了相關產品進入中國市場的注冊周期和難度,對消費者和市場大環境來說都是一大利好。
表1. 需官方推薦注冊的食品類別對比一覽
主管當局推薦注冊的食品類別(18類) (248號令) | 需提供官方推薦注冊函的食品目錄(11類) (此次征求意見稿) |
肉與肉制品、腸衣、水產品、乳品、燕窩與燕窩制品、蜂產品、蛋與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餡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保鮮和脫水蔬菜以及干豆、調味料、堅果與籽類、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與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 肉類及其制品、腸衣、燕窩與燕窩制品、蛋與蛋制品、包餡面食、大米、谷物制粉工業產品和麥芽、堅果與籽類、干果、乳制品、水產品 |
注:變更的食品類別使用紅色字體標記。
《需提供官方推薦注冊函的食品目錄》由海關總署對外發布。經風險分析或者有證據表明某類食品的風險發生變化的,海關總署可以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三、明確跨境電商零售等情形免于注冊
此次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郵寄、快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旅客攜帶的食品,樣品、禮品、贈品、展示品、援助、免稅經營的食品,外國駐中國使領館及其人員進出境公用、自用的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免于注冊。
四、瑞旭意見
此次征求意見稿的修訂,是海關總署在進口貿易不斷擴張的背景下對現行規定的優化和完善,為進口食品提供了更便利的注冊條件和更合理的管理方式。對保健食品來說,倘若能夠實現企業自行注冊,不僅降低了注冊周期和難度,還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進口保健食品企業的信心,或將激發境外企業申報進口保健食品的積極性。
作者:章淑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