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發布G/TBT/N/TPKM/559號通報,發布《化妝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修正案。該草案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通報發布之日起60天,預計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修正草案內容
一.參照國際化妝品管理規范
1. 新增34種物質,并對染發劑成分分散紫1號(Disperse Violet 1)的使用限制規定進行了修訂。
2. 對曲酸(Kojic acid)、熊果苷(Arbutin)及乙酸鍶鹽(Strontium acetate)(編號 9、11及61)進行了修訂。
3.關于樟腦(Camphor)等十三種物質,修訂了使用注意事項或產品類型的說明:將“立即沖洗產品”修改為“沖洗產品”,同時將“非立即沖洗產品”修改為“非沖洗產品”。
4.刪除硼酸(Boric acid),后面各項的編號依次前移。
二. 樟腦(Camphor)等 28 種物質,參照中國臺灣衛生福利部相關法規,將“兒童”的用詞統一修改為“兒童(含嬰兒)”。
三.關于 2-甲基-5-羥乙氨基苯酚(2-Mehyl-5-hydroxyethylminophenol)等 33 種物質的限制規定,將單位“microgram”修改為“μg”,將“亞硝基化劑”修改為“亞硝化劑”,“亞硝基酸鹽”修改為“亞硝酸鹽”。
更多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266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2663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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