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發布關于二苯酮-2 (CAS No. 131-55-5)和二苯酮-5(CAS No. 6628-37-1)的初步評估意見(SCCS/1679/25),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17日。
SCCS得出以下結論:
- 關于在化妝品中使用二苯酮-2(Benzophenone-2)和苯二苯酮-5(Benzophenone-5)是否存在需要特別關注的事項:
- 二苯酮-2(BP-2):在綜合評估所有可獲得的數據及其潛在的內分泌干擾特性后,鑒于其遺傳毒性風險尚未被排除,SCCS 認為目前無法對二苯酮-2的使用安全性作出明確結論。此外,關于其重復劑量毒性和生殖毒性的研究數據亦有限或缺失。現有證據表明,BP-2 為具有內分泌活性的物質,其在體外和體內試驗中均明確表現出雌激素活性。
- 二苯酮-5(BP-5):由于關于二苯酮-5的信息較為匱乏,SCCS 認為可參考其結構類似物二苯酮-4的數據進行類比評估,以開展對二苯酮-5的安全性評估。因此,基于對二苯酮-4的毒理學數據,包括其潛在的內分泌干擾特性的考量,SCCS 認為,二苯酮-5在防曬霜、面霜和護手霜、唇膏、防曬噴霧劑和泵式噴霧劑中作為紫外線過濾劑使用,且最大使用濃度不超過5%時可視為安全,可單獨使用或混合使用(基于對二苯酮-4的確定性聚合暴露評估)。
2.關于在化妝品中使用二苯酮-2(Benzophenone-2)和二苯酮-5(Benzophenone-5)是否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風險:
SCCS 認為,由于存在遺傳毒性和內分泌活性的相關跡象,在化妝品中使用二苯酮-2可能對消費者構成風險。對二苯酮-2在化妝品中的安全性評估還需提供關于其重復劑量毒性和生殖毒性的充分數據。
二苯酮-2和二苯酮-5解讀
二苯酮-2【中國法規要求】由瑞旭集團自主研發的中國化妝品原料法規數據庫(妝合規)查詢信息顯示:二苯酮-2(Benzophenone-2, CAS No. 131-55-5)在化妝品中的用作芳香劑、光穩定劑、紫外吸收劑。目前已被收錄于中國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版),在駐留類產品中的最高歷史使用量為0.12%。
二苯酮-5【中國法規要求】二苯酮-5(Benzophenone-5, CAS No. 6628-37-1)在化妝品中用作光穩定劑、紫外吸收劑、紫外過濾劑。目前已被收錄于中國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版)以及中國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的準用防曬劑清單,在化妝品中使用時的最大允許濃度為總量5%(以酸計)。
更多信息:
https://health.ec.europa.eu/latest-updates/sccs-preliminary-opinion-benzophenone-2-bp-2-and-benzophenone-5-bp-5-deadline-comments-17-june-2025-2025-04-22_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