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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學物質違法罰款飆升至最高200萬元 生態環境法典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新化學物質管理制度解讀及應對建議

    一、立法里程碑:法典正式通過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法典"),并由新華社全文公布。這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標志著生態環境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立法體系的歷史性完善。

    法典共五編,第二編第九分編"化學物質污染風險管控、電磁輻射和光污染防治"第三十四章,專章規定化學物質污染風險管控制度,首次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納入法典層級。

    二、法典關于新化學物質的核心條款

    (一)登記制度確立(第六百五十條)

    國家實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生產、進口新化學物質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在生產、進口前向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

    法典以法律形式確立"先登記、后生產/進口"原則,賦予新化學物質登記制度最高法律效力。

    (二)三項禁止性規定(第六百五十一條)

    法典明確三項禁止:

    ① 禁止無證生產、進口新化學物質;

    ② 禁止違證(不按登記證要求)生產、進口新化學物質;

    ③ 禁止使用無證企業生產、進口的新化學物質生產產品。

    三、處罰規定(第一千二百零六與一千二百零七條)

    表1 違法情形及處罰規定

    違法情形

    法典條款

    初次/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

    情節嚴重

    違法情形

    不按登記證要求生產/進口

    第1206條

    20萬~100萬元

    100萬~200萬元+限產停產

    吊銷證件+停業關閉

    不按登記證要求生產/進口

    無證生產/進口或使用無證新化學物質生產

    第1207條

    20萬~100萬元

    100萬~200萬元+限產停產

    停業、關閉

    無證生產/進口或使用無證新化學物質生產

    四、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12號令)對比分析

    表2 法典與12號令核心指標對比分析

    對比維度

    生態環境法典(2026)

    生態環境部第12號令(現行,2021)

    法律位階

    全國人大立法(法律)

    部門規章

    最高罰款上限

    200萬元

    3萬元

    處罰手段

    罰款+限產+停產+吊證+停業+關閉

    罰款+失信懲戒+不受理申請

    監管主體

    多部門協同(9+部門)

    主要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制度體系

    全生命周期系統性框架

    登記行為專項規定

    處罰差異分析:

    生態環境部12號令(2021年施行)的法律責任章節(第四十六至五十一條)中,最高罰款僅為3萬元,主要處罰手段為罰款配合失信聯合懲戒及不受理登記申請。

    法典將最高罰款大幅提升至200萬元,并新增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吊銷證件、責令停業、關閉等處罰種類,形成層級遞進的懲戒機制,有效填補了以往"違法成本低"的制度漏洞。

    五、合規建議

    法典將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相關配套法規亦將隨之修訂。建議相關企業:

    ① 核查登記狀態——評估現有新化學物質是否已取得有效登記證,關注登記條件變化;

    ② 建立供應商資質審查機制——下游企業須對采購的新化學物質供應商登記資質開展盡職調查;

    ③ 提前規劃新產品登記——將登記申請納入新產品研發和進口計劃前期階段;

    ④ 持續跟蹤配套修法動態——《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條例》正在加緊制定中,12號令及相關行政法規預計也將根據法典進行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以下簡稱《法典》)將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作為我國首部生態環境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典,為生態環境部12號令即《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下》新物質登記和執法監管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了生產、進口及使用新化學物質企業的法律責任,并大幅提高了違法成本與懲戒力度。

    為幫助企業迎接這些變革性變化,全面理解生態環境部12號令并做好合規應對,CIRS集團特推出系列專題網絡研討會。

    詳情查看:http://www.wsy4.com/cn/chemicals/sheng-tai-huan-jing-fa-dian-xia-de-zhong-guo-xin-hua-xue-wu-zhi-deng-ji-pou-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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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

    日期

    時間(北京時間,GMT+8)

    主題

    演講嘉賓

    注冊

    英語

    2026年4月14日

    下午4:00–5:00

    法規框架與要求

    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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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

    2026年4月15日

    凌晨1:00-2:00

    汪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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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語

    2026年4月28日

    下午4:00–5:00

    第12號令對新物質的注冊要求

    莊妍赟

    點擊此處注冊

    英語

    2026年4月30日

    凌晨1:00–2:00

    汪秋慧

    點擊此處注冊

    英語

    2026年5月12日

    下午4:00–5:00

    第12號令下企業面臨的挑戰及應對建議

    宋君

    點擊此處注冊

    英語

    2026年5月13日

    凌晨1:00-2:00

    汪秋慧

    點擊此處注冊

    英語

    2026年5月26日

    下午4:00–5:00

    第12號令下完成注冊后企業的責任與義務剖析

    宋君

    點擊此處注冊

    英語

    2026年5月27日

    凌晨1:00-2:00

    汪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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