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19日,中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與國家疾控局綜合司聯合發布公告。為落實《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國辦發〔2022〕15號)關于動態制定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的要求,兩部門持續開展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并在近期工作成果的基礎上,組織編制了《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至生態環境部,電子版材料請同時發至郵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2日。
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征求意見稿)
本批名錄包括 24 種類化學物質。這些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主要涉及石化、塑料、橡膠、制藥、紡織、染料、涂料、農藥、皮革、電鍍等行業領域。
本期篩查和評估重點考慮持久性、生物累積性,以及水生慢性毒性 1 類、致癌性 1 或 2 類、致突變 1 或 2 類、生殖毒性 1 或 2 類、特異性靶器官毒性-反復接觸 1 類和內分泌干擾性等高危害化學物質,特別是國內有關產業和進出口政策、國際環境公約已經實施嚴
格管控的化學物質。
此前兩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合計列入40種類化學物質,涵蓋多種人類致癌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重金屬類物質,涉及化工、輕工、塑料、橡膠、制藥等行業領域。
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重點關注具有較大環境和健康危害、在環境中可能長期殘留,并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構成不合理風險的化學物質。篩選主要依據環境行為特征(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環境和健康危害屬性(水環境毒性、致癌性、致突變性、生殖毒性、內分泌干擾性及特異性靶器官反復接觸毒性等)、環境暴露情況(國內生產使用量、用途分布、公眾接觸頻率)等因素。
基于上述原則,通過系統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與評估,識別高環境風險物質,納入名錄并實施動態更新。
對列入名錄中化學物質的主要管理要求
- 依據《關于加強重點行業涉新污染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意見》,環評文件應給出所有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中化學物質生產或使用的數量、品種、用途,涉及化學反應的,分析主副反應中新污染物的遷移轉化情況;將涉及的新污染物納入評價因子;核算各環節新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情況。
- 依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總則》,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中化學物質及其在原輔料中的成分占比,應按設計值或上一年生產實際值填寫。
- 依據《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重點單位建設涉及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中化學物質的生產裝置、儲罐和管道,或者建設污水處理池、應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設施,應當設計、建設和安裝有關防腐蝕、防泄漏設施和泄漏監測裝置,防止此類化學物質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重點單位拆除涉及此類化學物質的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的,應事先制定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拆除活動前十五個工作日報所在地縣級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備案。
涉及上述24類化學物質的企業,需立即對照新規開展自查。在項目環評、排污許可申請及日常管理中,建立更精細化的化學物質追蹤與報告機制。同時,還可能需要進行環保設施改造,以滿足防泄漏、監測等設施建設要求。隨著名錄的持續更新和管控趨嚴,依賴高風險化學品的傳統工藝路線競爭力將逐步減弱,企業應加大研發投入,尋找和應用更安全、環保的替代品與替代技術,實現可持續發展。
《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三批):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511/t20251121_11345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