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日,中國生態環境部官方網站發布公告,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7號)和《關于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關銜接事項的通知》(環辦〔2010〕123號)相關要求,將經審查符合要求的共28種已登記新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IECSC)。
公告顯示,按照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17號令完成登記的10種新化學物質,在列入IECSC后全部沒有對物質標識信息進行保密,且未公示環境管理類別。而按照環境保護部第7號令完成登記的18種新化學物質,其中有16種化學物質標識信息在列入IECSC后進行保密,以化學物質的中英文類名和流水號進行公示,且環境管理類別均為一般類。
根據《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以上物質在列入IECSC后,即按照現有化學物質管理。擬生產或進口以上化學物質的企業,將不再需要在生產或進口前完成新化學物質申報或備案。
瑞旭集團研發中心新化學物質技術團隊提醒從事研究、生產、進口化學物質的廣大企業注意,修訂后的《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生態環境部第12號令,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20年4月29日發布,并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辦法》規定,未被列入IECSC的化學物質,屬于新化學物質。生產或進口新化學物質的企業單位,應當在生產前或進口前完成新化學物質登記或備案,取得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后,方可生產或進口新化學物質。否則可能面臨責令整改、罰款、失信聯合懲戒等處罰。
如果企業希望確認其生產或進口的化學物質是否已列入IECSC,可以向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SCC)委托查詢,或者訪問瑞旭集團APCISS工具查詢。
相關鏈接:
- 解析:中國新化學物質管理工作的重點變化 ——12號令《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南》正式發布
- 生態環境部公告255種已登記新化學物質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
- 245種化學物質 擬被增補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
我們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