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中心(SCC)官方發布了《關于提交新化學物質2024年度活動報告的通知》。瑞旭集團溫馨提示相關的新化學物質登記企業,請務必把 “按時提交2024年度活動報告”列入新年工作計劃。
《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12號令)和《關于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有關銜接事項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0年第46號)規定了需要提交年度報告要求的所有新化學物質常規登記證,其登記證持有人均需要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的活動報告。
一、需提交年度報告的兩類新化學物質
(1)根據原環境保護部第7號令取得常規申報登記證,并且屬于重點環境管理危險類的新化學物質;
(2)根據生態環境部第12號令取得常規登記證,并且登記證上環境管理要求規定了提交年度報告的新化學物質;
官方通知中同時提供了應提交新化學物質2024年度活動報告的常規登記證清單(請見文后附件),企業可以查詢到需要提交年度報告的相關登記證信息。
二、年度報告提交截止時間
根據通知,2024年度新化學物質活動報告的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
三、需提交年度報告的企業
(1)7號令下常規申報登記證上的申報人或其指定登記證持有人;
(2)12號令下常規登記證上的申請人或其指定代理人;
(3)新化學物質的加工使用者應提供相關信息,協助申請人完成年度報告;
四、年度報告的內容
2024年度新化學物質的實際活動情況(包括生產或進口情況、轉移情況、加工使用者信息)、向下游用戶信息傳遞情況、向環境排放情況(可以源自監測報告或估測數據),以及環境風險控制措施和環境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等內容。
五、提交方式
登記證持有人或者其指定代理人通過新化學物質網上登記系統在線填寫并提交《新化學物質年度報告表》,登錄路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政務服務大廳網站(互聯網址:http://zwfw.mee.gov.cn),選擇“新化學物質類”,點擊“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證核發審批事項”一欄的“事項申報”,進入新化學物質網上登記系統首頁后選擇“常規登記”事項,點擊“年度報告”進行填報,填寫完整并確認無誤后,點擊“打印”生成帶SN碼的PDF文件,打印成紙質文件并簽字蓋章,彩色掃描生成PDF文件并上傳,點擊“提交”完成年度報告填報。紙質原件由企業自存,無需郵寄到主管部門。
瑞旭集團提醒您注意:請在規定期限內積極提交2024年度新化學物質年度報告,否則可能面臨違法處罰。根據生態環境部第12號令第四十七條,未按要求報送新化學物質年度報告的屬于違法行為,將有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一年內不再受理其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申請”。
官方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nxi3QSU3kBQ29agGS4kg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