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生態環境法典啟動立法
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以下簡稱法典),作為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前已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該草案共包含1188條規定,約16萬字,涵蓋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及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
法典多域適用
法典旨在保護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及生態環境權益,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生態文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并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其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活動。對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以外,造成或可能造成該區域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的行為,本法同樣適用。
改革成果升格為法律制度
法典保留了經過實踐檢驗且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并將部分改革舉措,如生態環境監管的“四個統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上升為法律制度。
企業警示:嚴格遵守新化學物質登記要求
作為《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的上位法,法典正式規定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并在第九節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中明確列出了對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其中最高罰款可達兩百萬元,并可能包括停產整治、責令停業、關閉等嚴厲處罰。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登記要求,以避免面臨高額罰款和其他法律后果。
公開征求意見
公眾可以直接訪問中國人大網(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927f0e7b019685b4d2bd010d)查看法典草案全文并提出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13日。
注: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由生態環境部發布,該法規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根據《登記辦法》,新化學物質的生產者或進口者在生產前或進口前應當取得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常規登記證、簡易登記證或辦理備案,嚴格遵守規定以避免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