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消費者廳近日發布了《食品、添加劑等的規格標準的修訂(關于器具及容器包裝的用途個別規格的整理等相關處理)》的通知,對2025年引入的食品接觸材料正面清單制度的相關過渡措施進行了重要調整。
主要變更如下:
- 過渡期限延長
原規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涉及規格或試驗方法變更的規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對于在2027年6月1日前已銷售、為銷售而制造或進口、或者使用的器具或容器包裝,仍可按此前的規定執行。現將可使用原規定的截止日期延長至2030年6月1日,增加了三年的緩沖期。
- 適用范圍擴大
在原有適用對象(已銷售、制造、進口或使用的器具及容器包裝)的基礎上,增加了“以及與此類似者”。“與此類似者”指在2025年6月1日之前或過渡措施期間內,使用于已銷售、為銷售而制造或進口、或者在業務上使用的器具或容器包裝中的物質,并在其使用范圍內,使用該物質制造或進口的器具或容器包裝。這意味著在過渡期內使用相同物質生產的類似產品也可沿用舊標準。
- 新增注意事項條款
改正后新增了注意事項。其中明確,在過渡措施期間,各地衛生研究所、檢疫所等機構如需采用另行通知所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規格試驗,若基于《關于器具及容器包裝相關規格標準的試驗法等處理的通知》的性能評估尚未完成,各試驗機構可妥善進行精度管理等相關工作,以確保試驗工作的正常開展。
此次修訂為企業提供了更充裕的過渡時間,并進一步明確過渡期內的適用產品范圍,確保正面清單制度的平穩過渡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