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美國環保署(EPA)署長簽署了一項關于禁止三氯乙烯(TCE)的提案。根據《毒性物質控制法案》(TSCA)的規定,一旦EPA確認某種化學物質存在不合理的健康或環境風險時,EPA必須制定規則來解決這種不合理的健康風險,并在必要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以確保該化學物質不再構成不合理的風險。
三氯乙烯(TCE)是一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廣泛應用于工業、商業和消費者領域的溶劑中,包括氫氟碳化物(HFC)生產、蒸汽和氣溶膠脫脂、以及潤滑劑、潤滑脂、膠粘劑和密封劑等。EPA的研究發現TCE會引發肝癌、腎癌和非霍奇金淋巴瘤,對中樞神經系統、肝臟、腎臟、免疫系統、生殖器造成損害,同時對胎兒的發育也存在危險。這些風險即使在TCE濃度非常低的情況下也存在。EPA還發現那些居住在制造和使用TCE設施附近的人患這些健康疾病的風險更高。
因此,三氯乙烯(TCE)已經構成了不合理的健康風險,為解決已確定的不合理風險,EPA提出了以下措施:
- 禁止所有用途的TCE制造、進口、加工和商業分銷,以及禁止TCE在工業和商業領域的用途;
- 對于某些用途,設定更長的過渡期。例如作為生產HFC-134A中間體的制造、進口和加工,過渡期為8.5年;
- 對于更長過渡期和有限時間豁免的TCE使用,要求進行嚴格的工作場所控制,須遵守TCE工作場所化學物質保護計劃(WCPP),其中包括TCE吸入暴露的限制和皮膚防護;
- 禁止將TCE處置于工業前處理、工業處理或公共處理設施中,但對于清理項目將設定50年的豁免期限;
- 建立記錄保存和下游通知要求。
對該提案的評議將在《聯邦公報》上正式公布后開始,為期45天。此外,EPA將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00舉辦有關提案風險管理規則的網絡研討會。
您可能還感興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