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韓國化學品注冊與評估草案(K-REACH)正式通過韓國國會,將于2015年1月1日起取代原有毒化學品控制法案(TCCA)而正式實施。這部類似歐盟REACH的化學品管理法規,要求企業對指定的現有化學物質和新化學物質在生產、進口前進行注冊登記。韓國境外的企業需要通過韓國境內指定的唯一代表(OR)來完成法規要求的相關義務。
該法規一經通過,就引起了各國化學品企業的廣泛關注。目前距離法規正式實施還有1年多的時間,K-REACH指南文件也還未公布,在這段過渡期內企業應該如何提前應對,降低成本呢?瑞旭技術將從以下幾點給企業一些建議。
一、明確出口韓國化學品是否受TCCA或K-REACH監管
企業應依據TCCA和K-REACH對化學品的監管要求,對出口韓國化學品進行排查,確定其是否受TCCA或K-REACH監管。
TCCA為現行韓國化學物質管理法規,管理對象主要是韓國境內生產或進口的新化學物質及有毒化學物質。K-REACH將于2015年1月1日起取代TCCA,依據K-REACH規定,任何新化學物質和指定的現有化學物質在投放韓國市場之前需要完成注冊。
TCCA和K-REACH法規下豁免的化學物質包括:
1. 設備或裝置中含有的輔助功能的化學物質(如動力機器中的潤滑油);
2. 固態物品中含有的材料組份且在使用過程中不會釋放;
3. 其它法規監管的化學物質(如醫藥、化妝品、食品添加劑等);
4. 其它經韓國化學品管理部門確認不受TCCA或K-REACH監管的化學物質。
二、如屬于豁免對象的化學品可提前申請豁免
K-REACH 法規針對過渡期間注冊明確規定:取得TCCA豁免確認的物質被認為取得K-REACH的豁免確認。因此企業在K-REACH實施前,可提前申請TCCA下的豁免申請,根據TCCA有關規定,可以被豁免的新化學物質有以下幾種:
1. 噸位低于100kg/年的新化學物質;
2. 用于研究開發類的新化學物質(R&D);
3. 1991年2月2日之前已經在韓國境內以商業化為目的而進行生產或進口的物質;
4. 低關注度聚合物:
●平均分子量大于1000,單體中不含新化學物質及TCCA監管的物質;
●平均分子量高于10000的非離子型高分子化合物。
5. 符合2%規則的聚合物,即聚合物中含有新化學物質的單體或反應體含量低于2%;
6. 嵌段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學物質);
7. 接枝聚合物(所有嵌段不含新化學物質);
8. 表面處理化學品(基體和表面處理劑都不含新化學物質)。
企業需特別注意的是:1. 以上化學品在申請新化學物質豁免確認時需提供相關資料或數據證明其符合豁免條件; 2. 噸位低于100kg/年的新化學物質和用于研究開發類的新化學物質在每次出口時都要進行豁免申請。
三、如屬于新化學物質可提前完成TCCA注冊
TCCA是韓國境內現行的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要求新化學物質在生產或進口前進行有害性審議。依據K-REACH法規規定:完成TCCA有害性審議的新化學物質被認為完成K-REACH注冊。相比K-REACH注冊要求,TCCA法規新化學物質注冊數據要求更低,注冊周期也短。因此企業可在K-REACH實施之前提前完成TCCA注冊,從而大大減少法規應對成本,縮短注冊周期和提前搶占韓國化學品市場,確保企業在對韓國貿易中占據主動。
四、高風險高暴露的現有化學物質須重點關注
TCCA沒有對現有化學物質進行注冊登記的規定,但是K-REACH要求部分現有化學物質和新化學物質一樣進行注冊。依據K-REACH法規規定,高風險、高暴露的現有化學物質很有可能被列入首批指定現有物質清單,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注冊。該清單預計在今年底或明年年初公布。
瑞旭技術專家提醒企業,在新老法規過渡期間,提前應對韓國化學品法規可以低成本獲得進入韓國市場的機會,在對韓貿易過程中占據主動。但因為在TCCA法規下,不存在OR(唯一代表)的概念,所以新化學物質注冊必須通過進口商來完成,存在化學品信息暴露給進口商的風險。因此瑞旭技術專家建議企業應密切關注韓國法規更新動態,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及韓國市場情況,選擇最佳的法規應對方案,確保對韓貿易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