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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第二批農藥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來源 未知 作者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藥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16〕7號)要求,截至2016年12月20日,共有等29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上報了2016年第二批農藥監督抽查結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結果

      本次抽查樣品包括蔬菜、果樹、茶樹、水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用藥,產品涉及29個省(區、市)和境外的農藥生產企業。共抽查、檢測農藥樣品4152個,合格樣品3482個,合格率為83.9%;不合格樣品670個,不合格率為16.1%,其中,檢出假農藥(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或擅自加入其他農藥成分)482個,占檢測樣品總數的11.6%,占不合格樣品的71.9%。抽檢結果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重點監管企業的產品合格率偏低。本次監督抽查過程中,對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的76家農藥生產企業1330個產品實施了重點抽查,其中質量合格的產品有937個,合格率為70.5%,比總體合格率低13.4個百分點。檢出假農藥288個,占重點抽查不合格產品的73.3%。產品不合格主要原因為擅自添加其他農藥成分或產品有效成分未檢出。

      (二)生物農藥和制劑產品合格率偏低。在抽檢的4152個農藥樣品中,有生物農藥211個,質量合格的68個,合格率32.2%,比2015年提高了10.6個百分點;不合格產品主要是非法添加了氯蟲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等高效農藥,克百威、氟蟲腈和水胺硫磷等限用化學農藥,或有效成分未檢出;抽檢煙劑產品53個,質量合格的39個,合格率73.6%,比2015年提高了6.2個百分點,不合格產品主要為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或非法添加了戊唑醇、腐霉利等農藥。

      (三)衛生殺蟲劑產品合格率偏低。本次共抽檢31個衛生殺蟲劑產品,質量合格20個,合格率為64.5%,不合格原因主要為非法添加其他農藥成分,占衛生殺蟲劑不合格產品的89.5%。

      (四)單劑產品質量高于混劑產品。檢測的4152個樣品中,單制劑產品3141個,占檢測總數的75.7%,質量合格的2672個,合格率85.1%;混劑產品1011個,占檢測總數的24.3%,質量合格的810個,合格率80.1%。

      (五)除草劑產品質量好于殺菌劑和殺蟲劑產品。在檢測的4152個農藥樣品中,殺蟲劑2636個,占檢測總數的63.5%,質量合格的2073個,合格率78.6%;殺菌劑760個,占檢測總數的18.3%,質量合格的693個,合格率91.2%;除草劑730個,占檢測總數的17.6%,質量合格的692個,合格率94.8%;其他26個,質量合格的24個,合格率92.3%。

      (六)大豆和玉米用藥產品質量高于其他作物用藥。大豆、玉米、小麥、水稻、果樹、蔬菜、茶樹、棉花用藥合格率分別是94.5%、92.3%、91.7%、87.8%、85.3%、80.9%、75.0%和74.2%。

      二、檢測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從檢測情況來看,質量不合格產品存在以下問題(同一產品同時存在幾種情況的,重復計算)。

      (一)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標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種有效成分)未檢出的產品有195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29.1%。

      (二)擅自加入其他農藥成分。產品中擅自添加其他農藥成分的有361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53.9%。其中,添加高毒、劇毒農藥的有53個,占14.7%;添加菊酯類農藥的有79個,占21.9%;檢出克百威、硫丹、甲拌磷、氟蟲腈、水胺硫磷、氧樂果和滅多威等限用農藥成分的59個,占16.3%,其中4個產品中檢出禁用成分特丁硫磷。

      (三)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產品中含有標明的有效成分,但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有241個,占質量不合格產品的36.0%。其中,一種或總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標準規定含量50%的產品有94個,占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產品的39.0%。

      (四)部分標稱生產企業確認為假冒產品。本次生產企業否認所抽查產品由其生產的共有690個,涉及279家農藥生產企業。經檢測和判定,在690個產品中,質量合格的產品232個,質量不合格的458個。

      三、處理意見

      (一)核查不合格產品。對本次監督抽查發現的質量不合格產品,要督促經營者認真核查。對發現有問題的產品,立即停止銷售。同時,按照銷售檔案收回已銷售產品。

      (二)責令下架假冒產品。對標稱生產企業確認的假冒產品,要責令經營者停止經營,立即下架產品,追蹤產品來源,查明其物流信息、資金往來證據等,依法立案查處。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該企業相關產品的核查,發現問題依法處理。

      (三)查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嚴格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對違規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查處。對涉嫌違規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企業,及時依法立案查處。違法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我部吊銷其農藥登記證。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四)加強對重點企業的監管。本次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標稱山東興禾作物科學技術有限公司、廣東省佛山市大興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柘城縣新威農藥有限公司等21家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有5種以上為假劣農藥(詳見附件2);發現天津武清區鳳忠農資經營店、河北唐山樂亭縣毛莊鄉南常坨錦香農業服務站三部、河北邢臺河北奕博農化有限公司等83家經營單位經營兩種或兩種以上假劣農藥(詳見附件3)。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約談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并加強對其生產經營活動的跟蹤檢查,加大對其生產經營農藥產品的抽查力度,發現違法行為的,嚴肅依法處理。

      請于2017年3月15日前將有關監督檢查、調查處理情況等報我部種植業管理司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附件: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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