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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中文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英文名稱:Administration Measures on the Registration of Overseas Manufacturers of Imported Food (Draft)

    發布時間:2025/01/03

    截止時間:2025/02/19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依據】 為加強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注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加工、貯存企業(以下統稱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注冊管理適用本規定。

    前款規定的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貯存企業。

    第三條【管理主體】 海關總署統一負責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的注冊管理工作。

    第四條【管理對象】 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獲得海關總署注冊。

    具體內容詳見下載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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