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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盟食品補充劑(保健食品)申報服務

    食品補充劑的定義

    在歐盟,保健食品通常指食品補充劑(food supplement)。

    食品補充劑是指用于補充正常飲食的食品,是以“劑量”形式(如丸劑、片劑、膠囊、定量液體等)銷售的營養素(礦物質和維生素)或其他具有營養或生理功效物質的濃縮來源。食品補充劑可能含有多種營養素及其他成分,包括但不限于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必需脂肪酸、纖維以及各類植物和草本提取物。

    食品補充劑的監管要求

    食品補充劑被視為食品,這意味著,所有出口到歐盟的食品補充劑,除了遵守專門適用于食品補充劑的具體規定外,還必須遵守適用于所有食品的橫向規則(包括有關添加劑、標簽、聲明、衛生、污染物、轉基因生物的法律等)。

    歐盟在食品補充劑領域的專項法規Directive 2002/46/EC《食品補充劑指令》,旨在協調各成員國食品補充劑相關法律,包含關于標簽和維生素、礦物質種類及其形式的協調規則等,但維生素和礦物質的最高和最低含量,或植物提取物等其他物質的使用,仍然屬于各成員國的職權范圍,受成員國本國規則的約束。

    出于監管目的,歐盟國家可根據該指令第10條,要求在其境內投放市場的食品補充劑產品向其主管部門進行通報(food supplement notification)。目前,絕大多數歐盟國家對食品補充劑有上市前通報要求(如:法國等),少數國家無通報要求(如:瑞典等),部分國家的主管部門會收取一定的行政費用,如:意大利,西班牙等。

    企業難點

    鑒于不同歐盟國家的法規存在差異,企業可能需要根據不同國家的市場進行產品調整。此外,食品補充劑的標簽需要使用銷售地消費者容易理解的語言,歐盟國家大多為非英語國家,對企業來講,這無疑也是一道顯著的門檻。

    我們的服務

    瑞旭集團擁有強大的海外專家團隊,可為擬向歐盟出口食品補充劑的企業提供專業的合規服務,包括:

    • 配方合規性審核
    • 標簽文字樣稿制作
    • 標簽合規性審核
    • 歐盟成員國食品補充劑通報(若有要求)

    提示:食品補充劑的安全責任由將產品投放市場的食品經營者承擔。對于進口食品補充劑,在進行通報前,請確保已有歐盟境內的食品經營者,除了作為通報申請人,食品經營者信息也會標注在標簽上,需承擔產品的安全責任。

    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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