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越南衛生部向WTO遞交G/TBT/N/VNM/349號通報,擬發布《化妝品管理法令(草案)》(Draft Decree on the Management of Cosmetics)。該法令草案擬于2025年9月獲批,并于2026年7月1日生效,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通報后的60天。
《化妝品管理法令(草案)》主要內容
《化妝品管理法令(草案)》共包含10章69條,主要內容包括:
- 第一章“總則”:規定適用范圍、術語定義及化妝品安全要求;
- 第二章“化妝品分類與分組”:明確按配方、用途及使用途徑進行分類的程序;
- 第三章“化妝品產品通報”:要求所有化妝品在越南生產或流通前必須完成通報,進口化妝品由衛生部負責,國產化妝品由省級人民委員會負責;
- 第四章“化妝品生產”:規定生產資格認證條件、東盟化妝品GMP標準及證書撤銷依據;
- 第五章“化妝品進出口”:列明進出口條件及自由銷售證書要求;
- 第六章“產品信息檔案、廣告與標簽”:要求產品信息檔案符合東盟標準,廣告內容無需事先審批但禁止特定宣稱,并明確標簽規范;
- 第七章“質量抽檢”:規定抽樣原則、權責劃分及檢驗經費來源;
- 第八章“不合格產品的暫停流通、召回、銷毀與處理”:明確處置程序及通報駁回機制;
- 第九章“組織實施”:界定化妝品行業相關部委、機構及個人的職責;
- 第十章“施行條款”:包含過渡期規定、生效日期、引用條款及實施責任劃分。
更多信息: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VNM/25_03963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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