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工業化學品
    瑞旭集團
    工業化學品
    日化品
    食品
    醫療器械
    農用化學品
    檢測認證
    綠色雙碳
    Search

    中國政府已正式整類列管芬太尼類物質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藥品,芬太尼,麻醉,藥用,物質

    201941日,國務院新聞發布廳舉行了關于芬太尼類物質管制進展及下步工作情況的發布會。同時,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公告,宣布從51日起將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這標志著中國政府已正式整類列管芬太尼類物質。

    《關于將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有關規定,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將芬太尼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芬太尼類物質”是指化學結構與芬太尼(N-[1-2-苯乙基)-4-哌啶基]--苯基丙酰胺)相比,符合以下一個或多個條件的物質:

    一、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

    二、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單環芳香基團替代與氮原子直接相連的苯基;

    三、哌啶環上存在烷基、烯基、烷氧基、酯基、醚基、羥基、鹵素、鹵代烷基、氨基及硝基等取代基;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團(氫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上述所列管物質如果發現有醫藥、工業、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按照《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予以調整。

    已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和《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的芬太尼類物質依原有目錄予以管制。

    本公告自201951日起施行。

    由上述公告可知,中國政府對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引入了“類物質”的概念,對“芬太尼類物質”進行了全面管控。一旦符合上述公告對“芬太尼類物質”的定義,即使化學品品名沒有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中,依舊屬于《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在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等該物質時,必須滿足《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的要求。

    掃描下方的二維碼訂閱“化規通”!聚焦中國, 放眼全球, 關注化學品合規風險,全球REACH、禁限用物質、下游產品應用法規、危化危貨、供應鏈合規和雙碳,最新一手資訊。

    化規通

    ① 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網未注明"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系。

  • <blockquote id="sqo4s"></blockquote>
  • <rt id="sqo4s"><kbd id="sqo4s"></kbd></rt>
  • <td id="sqo4s"></td>
    丝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