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環境局(NEA)正式發布了關于有害物質(HS)許可證和許可持有者的強制性化學品報告框架的實施公告,該框架旨在追蹤和監控在新加坡進口和/或生產,但目前尚未受到任何機構的監管的化學品, 以更好地識別可能對環境和公共健康構成風險的化學品,并在必要時優先對其進行控制,保護環境和公眾安全。
生效日期
自2026年1月1日起,HS許可證和許可持有者(新加坡境內企業)必須在許可證或許可更新時,進行化學品通報(適用于2026年1月1日及之后到期的許可)。
通報主體
該通報將作為許可條件強制要求進行實施,適用于首次進口和/或在新加坡首次生產化學品的公司,且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 化學品為純物質,包括混合物中的單個化學成分;
- 化學品的年凈進口量或本地生產量達到或超過1公噸(MT);
- 化學品至少滿足以下其中一項標準:
- 根據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具有任何暴露途徑的1類或2類急性毒性
- GHS分類下的1類急性水生毒性
- GHS分類下的致癌、致突變或致生殖毒性(CMR)的1A類、1B類或2類
- 在環境中持久存在,即在空氣、水、土壤或沉積物中的半衰期超過6個月
- 在環境中生物積累,即生物積累因子(BAF)或生物濃縮因子(BCF)超過5000)
通報內容與方式
對于符合通報標準的化學品,公司必須在許可證或許可更新期間通過FormSG上的化學品報告表(https://form.gov.sg/6846325c0b06f01fa6fbdd48)提交以下信息:
- 化學品信息
- 安全數據表(SDS)
- 最大年生產和/或進口量
- 化學品的預期/已識別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