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中國WTO/TBT-SPS國家通報咨詢網發布GB 19458-XXXX《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規范 通則》征求意見稿。同時發布的還有包括《腐蝕性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規范》在內的GB 19521系列多份征求意見稿、GB 19452《氧化性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規范》、GB 19456《硝酸鹽類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規范》等征求意見稿。通報后60天內可進行意見反饋,法規擬生效日期為批準后3個月。

GB 19458-XXXX《危險貨物危險特性檢驗規范 通則》未來會替代了GB 19458-2004。對比舊法規,新法規進行如下調整:
1. 規范性引用文件更新,引用最新版文件:
GB 1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GB 30000.1-2024 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第1部分:通則
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第二十三修訂版)
2. 增加“危險貨物”的定義,指明其是具有爆炸、燃燒、助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環境危害性等危險特性的物質和物品。
術語“爆炸品”修訂為“爆炸物”,是指固體或液體物質(或物質混合物),自身能夠通過化學反應產生氣體,其溫度、壓力和速度高到能對周圍造成破壞。煙火物質及時不放出氣體也包括在內。
3. 第8部分檢驗規則中,“國家質量監督機構”修訂為“產品安全質量監管機構”。
4. 附錄B 危險貨物危險特性的標簽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第二十三修訂版)修訂。例如,部分標簽圖形的顏色和樣式有更新,標簽13有機過氧化物變化如下(左圖:GB 19458-2004;右圖:GB 19458-XXXX)。


意見稿原文: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CHN/26_01476_00_x.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