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美國環境保護局(EPA)宣布,正式撤銷其于2023年6月提出的《重要新用途規則》(SNURs)提案。該提案原本旨在監管18種源自塑料廢料的化學物質。
根據2023年的提案,若這些化學物質的生產、加工、使用、商業分銷或處置行為超出了《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第5(e)條行政命令規定的限制,則將被視為“重要新用途”。更重要的是,該提案還將監管范圍擴展至使用含有特定成分的原料進行生產或加工的行為,這些受限成分包括:
- 重金屬(砷、鎘、六價鉻、鉛、汞)
- 二噁英類物質
- 鄰苯二甲酸酯
- 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
- 多溴二苯醚混合物(PBDEs)
- 烷基酚類
- 高氯酸鹽
- 二苯甲酮
- 雙酚A(BPA)
- 有機氯農藥(OCPs)
- 乙二醇
- 甲基乙二醇
- N-甲基-2-吡咯烷酮(NMP)
這些SNURs要求企業在涉及化學物質新用途生產或進口前90天向EPA提交申報,EPA將根據物質使用條件展開為期90天的安全評估。
此次撤回源于相關法律程序的推進:
2023年4月7日,“切羅基關注公民組織”向華盛頓特區巡回上訴法院(案件號:23-1096)提交了對上述TSCA第5(e)條行政命令的復審請求。
鑒于該行政命令存在潛在法律問題,EPA于2024年12月4日獲得法院批準后,主動將命令發回重審,并于2024年12月18日正式撤銷了該命令及其相關的預生產申報(PMN)決定。EPA特別強調,在命令撤銷時,這些化學物質尚未進入實際生產階段。
背景與爭議:
此次被撤回提案所涉及的化學物質,主要用于通過塑料廢料轉化技術生產交通運輸燃料。支持者認為這類技術有助于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但環保組織則對其潛在的健康與生態風險表示擔憂。
未來方向:
EPA表示,未來將通過更廣泛的科學評估和利益相關方協商,重新審視此類源自塑料廢料的化學品的監管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