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7日,加拿大環境與氣候變化部根據《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發布了55種含鋁物質涉環境及公眾健康方面的風險管理評估草案。
55種含鋁物質所涉及的產品包括:藝術、工藝品和業余材料;汽車護理產品;建筑材料;清潔產品;食品包裝;油墨、調色劑和著色劑;自我保健產品(化妝品、天然保健產品和非處方藥);油漆和涂料;病蟲害防治產品;塑料;紡織品;以及其他工業和商業用途的產品。
風險評估結果
1、根據CEPA第64條款(c)項的規定,堿式氯化鋁(CAS號:1327-41-9)和羥基氯化鋁(CAS號:12042-91-0)被認定為具有潛在的毒性,可能對人體有害。此外,上述兩種物質雖滿足環境持久性的條件,但尚未達到生物累積性的相關標準。
2、其余53種含鋁物質基于人群暴露程度與關鍵健康影響的比較,被認為對人體健康構成的風險較低。
基于上述結果,加拿大環境部建議將堿式氯化鋁和羥基氯化鋁列入CEPA附錄1的第2部分,這一措施旨在依據CEPA法案為這些物質制定具體的風險管理措施,從而降低它們對環境和公共健康的潛在威脅。特別是建議限制氣霧化妝品中(尤其是止汗噴霧和足部除臭噴霧)含有的這兩種物質的比例。
日期 | 草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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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 月 27 日 | 發布《含鋁物質評估草案》和《堿式氯化鋁和羥基氯化鋁的風險管理范圍》,并開始為期 60 天的公眾評議期。(即截止至2024年3月27日。) |
2025 年 1 月 | 將公布最終評估和擬議的風險管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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