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就《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等9項擬立項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定于2024年10月14日。
擬立項標準公示如下:
NO. | 項目中文名稱 | 制修訂 | 征求意見截止日期 |
1 |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 | 修訂 | 2024-10-14 |
2 | 重型汽車電子穩定性控制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 修訂 | 2024-10-14 |
3 | 輕型汽車電子穩定性控制系統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 修訂 | 2024-10-14 |
4 | 防止汽車轉向機構對駕駛員傷害的規定 | 修訂 | 2024-10-14 |
5 |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用鋰離子電池安全要求 | 修訂 | 2024-10-14 |
6 | 輕型汽車制動輔助系統(BAS)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 制定 | 2024-10-14 |
7 | 建筑用絕熱材料安全技術規范 | 制定 | 2024-10-14 |
8 | 汽車、摩托車用車速表 | 修訂 | 2024-10-14 |
9 | 家用燃氣 灶具 | 修訂 | 2024-10-14 |
- 關于《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的具體修訂擬立項情況
目的意義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自2009年以來,對我國危險化學品危害信息的傳遞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標準對應的是《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第二修訂版,而同期GHS最新版本已更新到了第九修訂,現行標準的內容與國際上的最新要求已經有了明顯的差異。
新修訂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主要解決以下問題:
(1)與聯合國最新版本GHS規定的危險性分類、防范說明等技術內容保持一致。
(2)滿足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需要,落實“一企一品一碼”的規定,強化了危險化學品危害信息傳遞手段,打通危險化學品危害信息傳遞的最后一公里。
起草單位
- 應急管理部化學品登記中心
-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 中國石化青島安全工程研究院等
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
范圍: 規定了化學品安全標簽的有關定義、內容、編寫要求及使用方法。
主要技術內容:
1.規定化學品的標簽要素,包括化學品標識、象形圖、危險化學品安全信息碼等8個要素。 2.規定標簽要素的排序規定,包括危險信息先后排序、象形圖先后順序、警示詞先后順序、危險性說明先后順序。
3.規定標簽的制作要求,包括編寫、顏色、尺寸、印刷等內容。
4.規定標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據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介紹,此次征求意見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這些標準項目能夠更好地滿足行業需求,提高標準的實用性和安全性。公眾可以通過國家標準委網站的計劃公示網頁進行項目信息查詢,并反饋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