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哥倫比亞勞動部、衛生部和社會保障部在官方公報上發布決議Resolution 0773/2021,規定了GHS在工作場所的實施。除致癌性分類需要按照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要求分類之外,化學品分類、標簽和SDS要求都遵循GHS第六版,并要求使用西班牙語。
決議表明:
- 純物質和稀釋溶液的過渡期為24個月,已于2023年4月7日強制實施。
- 混合物過渡期為36個月,將于2024年4月7日開始強制實施。
決議要求了在工作場所中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必須貼上標簽。標簽需要包含:與SDS中相同的產品標識、供應商信息、象形圖、警示詞、危險說明、防范說明。對于非危險化學品,標簽上至少需要體現產品標識、供應商信息和防范說明。小包裝(容器小于30 mL)標簽至少需要標明產品名稱和危險象形圖。如果化學品包含在固定罐中,則必須確保在任何排放點或工人可能接觸到的任何其他地方貼上標簽。標簽可包含附加信息,如包裝內化學品的標稱信息和批號。標簽尺寸需要遵循歐盟CLP法規1272/2008的要求。標簽的大小需要與容器的大小和形狀成比例。
該決議還發布了被歸類為致癌物、生殖毒性物質和特異性靶器官毒性的混合物成分的臨界值/濃度限值,以及決定混合物分類的臨界值。對急性毒性、皮膚腐蝕或眼損傷、生殖毒性、致突變性、致癌性、特異性靶器官毒性或皮膚/呼吸道致敏有貢獻的成分,必須在標簽上標識。
決議第16條還闡明,雇主必須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制造商、進口商和供應商提供SDS,并安排在使用和儲存化學品的工作場所。SDS中需要包含當地緊急熱線或免費電話,可以是固定電話或手機,并且必須每周7天,每天24小時可用。SDS中第八部分的職業接觸限值,將與SDS編制或更新之日生效的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家會議(ACGIH)規定的限值相對應。在第八部分,還應寫明建議的個人防護用品類型,具體說明手套材料、過濾器類型等。另外,雇主必須至少每五年審查一次標簽和SDS上的信息。若信息出現重大變化,必須及時更新。被認定為商業機密的信息,可以省略物質名稱、混合物成分描述和CAS號,并注明保密。
另外,為了幫助建立國家工業化學物質名錄,根據GHS被認定為危險化學品的產品,需要在哥倫比亞官方平臺(點擊查看)完成注冊登記。注冊截止期為2025年5月30日。注冊對象包括單一物質、多組分物質和混合物。注冊過程中,合規的SDS和標簽是注冊登記的重要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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