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以及指導和規范國際貿易活動,商務部、海關總署及生態環境部于2023年12月29日聯合發布了《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九批)》和《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八批)》,內含PFOS類物質,該規定將從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規定旨在強化對國際貿易中的商品流通的管控,值得注意的是,以確保科學研究不受影響,該禁令不適用于實驗室規模的研究或作為參考標準的產品。
根據新發布的目錄,被列入名單的產品將無法在中國合法地進口或出口。政府部門強調,任何違反該禁令的行為都將面臨嚴格的法律制裁。此舉標志著中國在全球貿易環境中采取了更加積極和負責任的態度,旨在平衡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需求。
該政策的實施預計將對涉及國際貿易的企業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那些依賴于特定進口或出口產品的企業。企業應及時調整其供應鏈策略,以適應這一新的法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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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cfb/zczxzc/202312/20231203463766.shtml